宜君:交通事故起纠纷 法官调解促赔偿

10.12.2015  11:45
        陕西法院网讯    近日,宜君法院焦坪法庭又成功调解了一起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纠纷,并且在法官的不懈努力下,被告已全部履行给付义务,这是2015年该院以调解方式处理机动车交通事故纠纷案件的一个缩影。

        今年4月初,吴某驾驶三轮摩托车与田某驾驶的重型货车相撞后,吴某被送至医院治疗,鉴定为十级伤残。经交警大队事故认定书认定,田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吴某不承担责任。案件在审理期间,双方分歧大,情绪激动,但是办案法官并未放弃调解工作,认真分析案情,通过讲事实、摆道理,结合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几个小时的耐心细致做工作,双方当事人终于心平气和的对话,敞开心扉沟通,最终达成调解意向,立即兑现赔偿款项。

        由于210国道及烈店路运煤专线属于焦坪法庭管辖区域,每年承办了大量的交通事故案件,但以往的交通事故保险公司往往不愿意通过调解处理,且理赔慢,造成当事人情绪大,案件得不到及时处理。在富县法院提出的“群众说事、法官说法”工作机制的带动下,该庭探索出一种新的处理方式,每月定期与保险公司进行座谈,并通过和交警队调解室对接,建立多方联动的调解方式,快速高效的化解双方当事人之间的矛盾,促使当事人摒弃前嫌,进行和解,有效的维护了当事人的利益,使法院审判工作真正的做到“案结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