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戚欠债不还 女子为其当担保人成被告
30.12.2014 23:40
本文来源: 古汉台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可有些人欠债不还,却害苦了担保人,日前,因为无意间给借款的亲戚当了回“担保人”,阎良女子李某被债权人一纸诉状告到了法院。
李某和冯某是姑嫂亲戚,加之二人平时关系不错,2013年10月的一天,当冯某给李某打电话说自己要向别人借十万元周转两月,但借条上需要一个担保人, 所以想让李某过来签个字。李某想,反正是给亲戚帮忙,不会有什么事,就赶了过去。对冯某的借条,看也没看,就在上面签字画了押。这件事过后,她自己也把这 件事忘了,谁想,2014年10月份,她突然接到法院的传票,当场就傻了,心想自己一分钱没用,咋就成了被告呢?遂匆匆赶至法院,见到主审法官就抱怨, “我都不知道咋回事儿,就把我告到法院来了,还有王法吗?”法官向她详细解释了我国法律中关于担保方面的规定,当场给她普了一次法。李某这才发现,自己竟 一个成年人连最基本的法律常识都不懂,真是太傻了。
法官告诫李某,签字画押非小事,弄清缘由再决定,一旦事情出差错,帮不了忙还担责。 不过,在庭审中,法官发现该案有调解可能,遂通过向当事人析法释理,几经周折后最终促成了各方当事人达成了调解协议,根据协议,由冯某在2015年年底之 前,还清欠款,李某对此承担连带责任。有了这次经历,李某表示以后再也不糊里糊涂的在借条上签字了。华商报记者潘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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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2.2014 23: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