勉县局认真开展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主要亲属经商办企业专项整治

10.09.2015  16:34

    勉县国土局认真贯彻落实《全省国土资源系统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主要亲属经商办企业行为“八不准”规定》,在全系统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局党组要求全系统干部按照“八不准规定”内容认真开展自查,向党组织如实写出专项报告,并做出个人承诺书,做到廉洁从政。县局通过局门户网站、大厅电子显示屏、微信等形式,加大宣传宣传力度,还畅通信访渠道,提供举报电话、举报箱,征集工作人员及其配偶、子女等主要亲属经商办企业情况,准确掌握全系统每一位干部的准确信息。通过清理清查和认真梳理,形成干部管理台账。对违反“八不准”规定的工作人员,必须主动退出所从事的经商办企业活动,或者本人辞去现任职务。对不如实报告或者未及时纠正的,按照有关规定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给予诫勉谈话,对工作人员本人给予组织处理或者纪律处分。涉嫌违法的,移送有关机关处理。 (陈永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