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当选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向宪法宣誓

30.01.2016  00:00

      1月29日下午,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举行新当选的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向宪法宣誓仪式,这是我省首次在省人代会上组织新当选国家工作人员向宪法宣誓。

      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赵正永主持宣誓仪式,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胡悦、安东、朱静芝、李晓东、张迈曾、吴前进、李金柱,秘书长唐俊昌及省人大常委会委员出席仪式。

      在宣誓仪式上,由新当选的省十二届人大常委会委员王军领誓,任克龙、孙安会、李颉、杨晓亭、陈纯山、周树红、段小龙、黄漪清、龚晓燕、程怀岗、翟四虎、魏燕等12名宣誓人在领誓人身后依次站立,进行集体宣誓。左手抚按宣誓台上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右手举拳,神情庄重,高声宣誓:“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他们一句句铿锵有力的誓言,表达了对宪法的尊崇,对法治的信仰。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的决定》及《陕西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从2016年1月1日起,全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选举或者决定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以及各级“一府两院”任命的国家工作人员,在就职时应当公开进行宪法宣誓。
      赵正永在宣誓仪式结束后勉励大家,要强化宪法意识,切实担负起遵守宪法法律示范引领者的责任,带领本部门守法用法,带动全社会尊宪守宪,竭力为法治陕西建设营造良好的法治氛围;要依法认真履行职责,增强定力,抓好落实,勇于担当,作好表率,积极推动我省民主法治建设和人大事业发展,确保中省重大决策、部署、举措落到实处;要自觉接受监督,时刻用宣誓誓言提醒、警醒自己,始终坚持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在监督下改进自身工作,提高履职水平,切实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以实际行动回报党和人民的信任和期望。
      宣誓人一致表示,向宪法宣誓既是庄重的承诺,更是对自己的激励,我们将牢记誓词,忠于宪法,恪守承诺,廉洁奉公,不辜负组织和人民的信任,为建设更高水平“三个陕西”做出新贡献。

      (文:张瑜  图:张瑜  蒙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