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方光华辞去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省十二届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的决定

13.04.2015  11:24
(2015年4月10日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           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决定:
        接受方光华辞去陕西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省十二届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职务的请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