岚皋县人民代表大会首次举行宪法宣誓仪式
29.06.2016 12:32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我宣誓:忠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维护宪法权威,履行法定职责,忠于祖国、忠于人民,恪尽职守、廉洁奉公,接受人民监督,为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国家努力奋斗!”这是6月24日岚皋县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七次会议上新当选的县人民法院院长刘染华在全体代表的见证下,面向国徽,庄严宣誓,也是自《陕西省实行宪法宣誓制度组织办法》出台后,该县人民代表大会首次举行的宪法宣誓仪式。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具有最高的法律地位、法律权威、法律效力。实施向宪法宣誓制度,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的一项重大举措,也是人事任免的一项重要程序和制度,这不仅有利于树立宪法权威,弘扬宪法精神,而且还有利于增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宪法观念,树立宪法意识,使宣誓者能够时刻牢记自己的铮铮誓言,恪守庄严承诺,履行宪法使命,恪尽职守,勤奋工作,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
(宋仁军)
本文来源: 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29.06.2016 12:3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