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法院报】宝鸡法院院长办案成新常态

28.10.2015  10:11
        近日,陕西省宝鸡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郭宝生作为审判长,公开开庭审理了一起运输毒品案。法庭上,审判长精准把握庭审节奏,充分给予被告人、公诉机关以及辩护律师发言机会,庭审过程重点突出、层次分明、有序严谨。

        今年以来,宝鸡市两级法院切实推进全市法院审判权力运行机制改革,进一步落实院庭长办案责任制,院长、副院长、审委会专职委员等院领导共亲自承办和参加合议庭办理案件539件。

        宝鸡中院坚持把院领导带头办案作为提高司法能力和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通过倡导院领导主办和参与办理社会关注的重点、热点、难点和新类型案件,进一步掌握审判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总结和指导审判工作。同时,以案施教,以案代训,不仅对其他法官审理案件起到了示范引导作用,进一步调动了全院法官的工作积极性和责任感,也使院领导更多地接触群众,倾听基层群众心声,获得了辖区群众的欢迎和好评,进一步提升了法院的司法公信力。

        为了将院长办案形成制度,宝鸡中院通过《关于院领导办案的暂行规定》,明确了合议庭组建方式、年度办案任务、参加审理案件范围。同时,定期通报全市两级法院院长及其他审委会委员等院领导办案数量,以及所在合议庭的办案数、人均办案量,并纳入工作业绩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