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下拨2.12亿元取暖费 确保城乡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12月9日,省民政厅召开新闻发布会,省民政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戈养年介绍了我省今冬明春困难群众的生活安排情况。记者从会上获悉,省民政厅精准落实各项保障政策,全年累计下拨中央和我省民政事业费91.56亿元,实施民政项目2786个,编密织牢立体式、无缝隙、全覆盖的困难群众基本生活安全网。
97.8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实现吃穿“两不愁”
戈养年介绍,从今年10月1日起,全省城乡低保标准分别提高5%和12%,提标后,全省城市低保平均保障标准由613元/人月提高至644元/人月;农村低保最低限定保障标准由4310元/人年提高至4827元/人年。截至11月底,全省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60.4万户、135.7万人,较2019年底净增28.4万人,确保符合条件的困难群众“不落一户、不少一人”纳入兜底保障。
今年以来,以“三排查三清零”为抓手,先后开展4轮全覆盖排查,确保将符合条件的未脱贫人口全部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目前,全省97.81万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兜底保障范围,稳定实现吃穿“两不愁”。
下拨城乡困难群众冬季取暖费2.12亿元
“三季度,省民政厅会同省财政厅下拨城乡困难群众冬季取暖费2.12亿元。”戈养年说,按照城市低保户每户1200元、农村低保户每户500元、城市特困人员每人1200元、农村特困人员每人500元的标准,发放冬季取暖费,目前已全部发放到位,确保城乡困难群众温暖过冬。
同时,不断提升临时救助时效性。推动全省所有乡镇(街办)建立临时救助储备金制度,实现困难群众遭遇突发情况时乡镇直接审批,极大缩短了办理时限。截至11月底,全省共实施临时救助65.7万人次,支出资金5.7亿元。
投入8113万元改造50所敬老院
省民政厅不断强化特困人员照料服务水平。截至11月底,全省共保障城乡特困人员12.9万人,其中农村特困人员12.5万人。全省8.8万城乡分散供养特困人员都与乡镇(街办)签订委托照料服务协议,严格按照不低于当地低保标准的1.3倍的标准落实特困人员基本生活标准;按照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15%和25%的比例分别落实全自理、半护理、全护理特困人员照料护理标准。在集中供养方面,对敬老院实施护理型床位改造、适老化改造和安全设施设备改造。今年以来已投入8113万元,对50所敬老院实施了改造,消除消防安全隐患,增强适老化设施建设,增加护理型床位5547张。
已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覆盖78%的行政村
在加强儿童福利与未成年人关爱保护工作方面,全省已设置1445名儿童督导员、20210名儿童主任,全面建立起县有儿童审管员、镇街有儿童督导员、村居有儿童主任的“三级保护网络” ,全年下拨资金1.99亿元,10.04万名农村留守儿童、11.6万名困境儿童、4834名事实无人抚养儿童、5159名孤儿基本生活得到有力保障。同时,开展农村留守老年人关爱服务,建立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台账,实现全省45.86万名农村留守老年人信息共享和动态管理。全省已累计建成农村互助幸福院1.33万个,覆盖78%的行政村,其中482个深度贫困村实现全覆盖。
千名老年人床位拥有量居全国第一方阵
“推进城市养老服务高质量发展,对在社区提供日间照料、康复护理、助餐助行等服务的养老机构给予税费减免、资金支持、水电气热价格优惠等扶持。”戈养年介绍,当前,全省建成各类养老机构843个,其中公办养老机构464个、民办养老机构339个,公建民营养老机构40个。全省共有养老服务设施1.4万个,其中市社区日间照料中心960个、农村互助幸福院13312个,养老服务机构和设施数量、千名老年人床位拥有量均居全国第一方阵。(记者 王嘉)
编辑:刘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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