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7月陕西116.25亿元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本报讯(记者徐颖)8月16日,记者从省财政厅获悉:今年以来,省财政厅将义务教育作为投入重点,坚持“保基本、补短板、提质量、促公平”,前7月共计落实116.25亿元,支持各地优化资源配置,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
落实42.98亿元,建立健全城乡一体的经费保障机制,重点支持实行城乡统一的公用经费补助标准,小学每生每年800元,初中每生每年1000元,在此基础上农村寄宿制学校每生每年再提高200元。从春季学期起,我省将小学阶段国家课程免费教科书补助标准由每人每年90元调整为105元,相应调整教科书循环比例,惠及学生406万名。
落实37.73亿元,重点支持实施义务教育薄弱环节改善与能力提升工作,改善提升1743所学校的校舍、体育场地及教学仪器设备设施条件,扩大学位供给,促进办学条件整体改善和办学质量持续提升;支持公办学校维修改造、抗震加固、改扩建校舍及附属设施。
落实19.99亿元,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重点通过一般转移支付对市、县义务教育学校教师绩效工资给予补助,确保义务教育教师平均工资收入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实施脱贫县区乡村教师全覆盖的生活补助制度,月人均补助标准不低于400元,惠及教师7.3万名;支持对2.17万名农村中小学教师进行培训,招聘5310名特岗教师到农村地区从教,选派1500余名优秀教师到脱贫地区支教,促进农村教育质量提升。
落实15.55亿元,足额兑现学生资助政策,组织市、县重新核定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补助比例和非寄宿生补助比例,分档确定非寄宿生具体生活补助标准,惠及家庭经济困难学生51.66万名;完善农村学生全覆盖的营养改善计划政策,对国家试点范围以外的脱贫县区等给予每生每天3元定额奖补,227万名学生获得营养膳食补助。
分配相关资金时,省财政厅还会同教育部门,充分考虑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对脱贫县区给予倾斜支持;兼顾不同规模学校运转需要,向乡村小规模学校、教学点倾斜,加快缩小城乡、区域和校际差距,保障适龄儿童都有机会享受到优质的教育资源。
编辑: 石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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