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将用3年时间花10亿+失业保险基金护航企业发展
日前,西安市人社局印发通知,按照部省安排,于2018年至2020年,计划用10亿以上失业保险基金,在西安市范围内开展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简称“护航行动”),达到为企业脱困发展,减少失业,稳定就业护航。
“护航行动”可简单概括为:
坚持4个“结合”,开展7项工作
坚守“4不”要求,推行2项政策
发好4项补贴,免除1项税收
实现“1102”目标
坚持4个“结合”,开展7项工作
4个“结合”01坚持政府组织与社会参与相结合
政策宣传以政府组织为主,鼓励企业、行业协会等单位采取多种形式辅助政府广泛宣传。
02坚持严格标准与便民利民相结合
在严格落实稳岗补贴政策的前提下,按照“便民利民”原则进一步优化审核流程、提高审核效率。
03坚持兜牢底线与助企发展相结合
在按时足额发放稳岗补贴的同时,应对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暂时出现经营困难企业给予政策支持,帮助企业摆脱困境。
04坚持以人为本和绩效考核相结合
在确保基金使用安全的基础上,引导企业将稳岗补贴更多地用于职工提升就业能力、稳定就业岗位。
7项工作
1、广泛宣传政策。将进一步梳理稳岗补贴政策,编印《宣传提纲》,制发宣传彩页和宣传册,开设失业保险政策微讲座。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组建“护航行动”政策宣传团,入企业进车间,广泛宣传援企稳岗政策。
2、确保政策落地。通过“送政策、送服务、送信心”主题活动,鼓励企业参与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确保符合稳岗补贴条件的企业政策知晓率达到100%,实现全覆盖。
3、推行网上经办。从便民利民的角度出发,对现行稳岗补贴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再造,全面推行稳岗补贴网上经办审批,审批流程全公开、审批过程受监督,让单位和群众“零跑路”。
4、强化转岗培训。采取购买第三方服务方式,整合政府和社会资源,打破区域、行业、部门之间的信息壁垒,搭建第三方“企业转岗培训监管服务平台”。在失业保险援企稳岗护航行动中,力争使用稳岗补贴培训职工40万人次以上,培训资源、培训课件达到1000门以上。
5、健全裁员应急。将失业动态监测样本企业扩大到500家,并与第三方服务机构合作,建立企业裁员分流安置服务平台。加强失业动态监测数据分析研究,落实企业裁员备案制度,完善领取失业金人员登记制度。整合政府和社会招聘资源,形成“数据预警、技能培训、分流安置”的企业裁员应急响应机制。
6、完善清欠机制。针对在处理企业失业保险历史欠费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失业保险清欠工作职责和办理流程,确保失业保险欠费“应收尽收”。
7、开展绩效评估。加大稳岗补贴风险排查力度,规范企业稳岗补贴使用范围,跟踪了解企业稳岗成效,落实稳岗补贴实名制度。建立稳岗补贴审批与绩效评估挂钩的考核制度,确保稳岗补贴作用得到充分发挥。
执行“6不”要求,推行2项政策
发放4项补贴,免除1项税收
“6不”要求
1
在稳岗补贴申请、审批过程中
严格稳岗补贴审批条件,不搞变通、不搞突破、不打擦边球,确保失业保险基金的使用安全。
2
对于严重违法失信企业等失信责任主体
落实发展改革委等28部门关于对失信责任主体实施联合惩戒通知的要求,不得发放稳岗补贴。
3
对于不符合产业发展方向、技术落后、没有市场前景、生产经营恢复无望的“僵尸企业”
不宜发放稳岗补贴。
4
对于违规使用且拒不整改的企业
除追回已发放的稳岗补贴外,不得享受其他任何稳岗政策。
2项政策、4项补贴
稳岗政策+稳岗补贴
企业上年度的裁员率低于我市上年度城镇登记失业率,且企业足额缴纳或者足额补缴了上年度失业保险费的,可享受西安市企业稳岗补贴。
在此基础上,如果企业满足以下条件,也可享受相应年度稳岗补贴:
企业在2013年至2017年之间失业保险无历史欠费,因故错过稳岗补贴申领期的,可写出情况说明,并经西安市人社局审批后,享受相应足额缴费年度下一年度的稳岗补贴。
企业在2013年至2017年之间有失业保险历史欠费的,可在清还相应年度失业保险历史欠费后,享受足额补费年度下一年的稳岗补贴,免收滞纳金。
对出现严重规模性失业风险的地区,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财政部门批准可将失业风险大的参保企业稳岗补贴标准上浮10%至20%。
在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过程中,采取技能培训、转岗安置、轮班工作、协商薪酬等办法稳定工作岗位且经有关部门认定的去产能钢铁煤炭企业,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且足额缴费,稳岗补贴最高不超过该企业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80%;如依法参加失业保险确困生产经营暂时困难且恢复有望、累计欠费不超过5年的,可以签订缓缴协议后享受稳岗补贴,补贴额度不超过该企业上年度缴纳失业保险费总额的50% 。
注:企业申请稳岗补贴总额超过200万元(含)以上的,需经西安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审核后报陕西省人社厅复核。
有 关提 示
对于有失业保险历史欠费的企业,稳岗补贴应优先清还失业保险历史欠费。
对于人力资源公司,逐步开展以参保关系确定享受对象试点,引导企业把稳岗补贴用于企业职工技能提升培训和转岗培训。
安置政策+三项补贴
免征个税
转岗安置补贴
对去产能企业下岗职工实行内部转岗安置或组织分流职工转移就业并签订半年以上劳务协议的,可按每人3000元的标准给予原企业一次性转岗安置补贴;
用人单位主动吸纳领取失业金期间或领取失业金期满尚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可按每人1000元标准给予用人单位失业人员安置补贴。
社会保险补贴
在去产能企业安置职工过程中,对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内部退养职工,可按每年为其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总额的50%给予社会保险补贴。
职业介绍补贴
经营性人力资源服务机构介绍去产能企业下岗职工就业并缴纳半年以上社会保险的,可按每人每次2000元的标准享受职业介绍补贴;
介绍领取失业金人员重新就业的,可享受100元至200元的职介补贴。
免征个税
去产能企业职工因解除劳动合同依法取得的一次性补偿收入和破产企业职工所取得的一次性安置费收入,按规定免征个人所得税。
实现“1102”目标
通过护航行动,使符合条件的企业知晓稳岗政策率达到100%,参与稳岗政策宣传活动的企业达到1000家,企业稳岗补贴申领实现“零跑腿”,失业保险参保人员新增2万人,形成“全覆盖、广参与、便操作、优服务”的服务品牌,为企业脱困发展,减少失业,稳定就业护航。
编辑:赵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