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发布今明两年节能减排行动实施方案

10.12.2014  10:45
 

  近日,省政府发布《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实施方案》,方案提出从2014到2015年,全省能源消费总量控制在1.22亿吨以内,万元GDP能耗每年分别下降3.3%、3.2%;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量每年下降3.7%;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2015年排放量较2013年下降2.5%、3%、1%、9.5%。 

  “十二五”中的前3年,全省各地各部门紧紧围绕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扎实推进节能减排降碳工作,万元GDP能耗累计下降10.27%,完成节能目标进度62.19%;控制温室气体排放工作取得较好成效,万元GDP二氧化碳排放降低目标顺利完成;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减排累计完成目标任务116.78%、77.31%、189.04%。虽然节能减排取得一定成效,但结构性矛盾和问题仍然突出,特别是氮氧化物减排面临的形势仍然严峻。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2014—2015年节能减排低碳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14〕23号)精神,确保全面完成“十二五”节能减排降碳目标任务,我省将从加快推进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实施节能减排重点工程、强化重点领域节能降碳、进一步强化政策扶持、强化监测监督和目标责任考核五个方面来推动促进全省的经济社会发展方式由高碳经济模式向低碳经济发展模式转变。(记者:陈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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