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秋起校方责任险高校全覆盖
04.07.2016 22:36
本文来源: 陕西网
记者7月2日从省教育厅获悉,省教育厅近期发出做好全省学校2016至2017学年度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要求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小学校及幼儿园要按照“市不漏县、县不漏校、校不漏人”的原则,切实做到应保尽保,特别是要做好民办学校的投保和续保工作,尚未实施校方责任保险工作的高校,务必于2016年秋季学期全面启动实施。
据悉,2015-2016学年度截至5月底,全省中小学校和已实施校方责任险的高等学校累计接到校园安全事故报案1537起,估赔金额将达到1802.72万元。校方责任保险制度不但有效转移化解了学校风险矛盾,减轻了学校经济赔偿压力,而且在促进学校安全管理、建立健全安全风险管控体系、维护学校正常教育教学秩序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得到了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和广大学校及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可。
省教育厅2015-2016学年度全省校园安全事故统计分析报告显示,体育运动伤害在校园伤害事故中占比较高。省教育厅要求各地各学校要在深化校方责任保险制度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涵盖体育意外伤害的学生综合保险机制,鼓励家长通过购买监护人责任险等相关险种,全方位构筑校园意外伤害防控体系。各高等学校要根据校园安全的新形势和培养创新型人才的新要求,积极开展涵盖跟岗实习、顶岗实习、校外活动以及教职员工等领域的安全风险防控研究与探索,促进我省高等教育改革与发展。(记者张彦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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