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教育厅:今秋起陕西取消公办高中择校费

26.07.2015  11:34
    从2015年秋季学期开始,取消陕西省公办普通高中招收择校生和收取择校费,严禁在择校生之外以借读生、自费生等名义招收高收费学生……省物价、教育、财政部门日前出台文件作出上述规定。明文规定下,高中学费等咋收?记者了解了相关政策。

  根据要求,取消公办高中择校费后,陕西省现行的普通高中收费规定是:学费省级标准化高中每生每学期800元,城市普通高中350元,农村普通高中200元。

  公办学校学生住宿费按照物价、财政、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课本费按照政府定价收取。学生健康体检费(每生每学年)高一新生25元,其他年级学生20元。普通高校报名考试费每生每次95元。伙食费按照物价、财政、教育行政部门核定的收费标准执行。

  民办高中收费执行物价部门批准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各学校收费标准和招生计划按照规定时间在校园公示。(记者张彦刚实习生赵丽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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