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疑他人与妻子有染 下班路上遇"情敌"将其捅伤

30.10.2014  09:32

  因怀疑他人与妻子有染,丈夫下班路上遇到“情敌”后发生冲突并用刀将对方刺伤。近日,长安区人民法院判处被告人杨某有期徒刑六个月。

  今年5月17日晚10时许,杨某与妻子王某下班路过长安区东大街办东大村时,碰到下班回家的刘某,因刘某曾到杨某的租住处找过王某,所以杨某怀疑两人有不正当关系,便让刘某不要和王某来往,很快两人发生争吵,进而发生肢体冲突,杨某一怒之下用裁纸刀将刘某捅伤。随后,刘某报警,杨某被警方抓获。

  经法医鉴定,刘某的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案发后,双方就民事赔偿自愿达成协议,杨某一次性赔偿刘某6万元。

  法院审理认为,杨某故意伤害他人,致人轻伤,已构成故意伤害罪。鉴于杨某认罪态度较好,且积极赔偿了被害人的损失,获得谅解,可对其酌情从轻处罚,长安区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6个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