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巴:30件检察建议获得法院采纳

01.12.2015  17:30

近日,镇巴县人民检察院民行部门收到该县人民法院的特殊礼物:盖着鲜红印章的文件复函。至此,镇巴县人民检察院发出的30份检察建议均得到该县人民法院的采纳,并促使其在今后的民事审理过程中程序更加规范,切实使民事纠纷得到公平、有效的解决。

今年9月份,镇巴县人民检察院民行部门以“案件质量评查”为契机,对40余卷民事卷宗展开“地毯式”的审查、评阅。根据案卷材料,对法院在审理过程中的每一诉讼环节、每一份法律文书均与现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以及相关的民事检察法律法规进行对照,对发现的不规范问题进行记录,并在该院民行科务会上展开讨论,部分问题上报检委会进行讨论,最后报主管检察长审批,整理形成30份较高质量的检察建议书,并发送至该县人民法院,建议其在以后的审判活动中规范其审理程序以及其他司法行为,得到了法院的全部采纳。

人民检察院是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县检察院发出的30件检察建议,很好的履行了自己的法律监督职责,这也将促使我们在今后的司法过程中,在维护实体权利公正的同时,更要程序上的公正。审理程序是维护实体程序最根本的底线。同时,在国家法律法规不断适应社会新形势的同时,司法机关也不断地注入新的活力,势必会产生在一些法律法规在理解上的不同。通过检察监督这项活动,也是促进法检两家在业务上的交流,共同解决好民事纠纷,维护好社会正常秩序”。一位法官这样说道。

(作者:镇巴县人民检察院 张峰  编辑:祝长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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