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督察组向我省转交第11批环境信访问题71件
14.11.2018 09:52
本文来源: 粮食局
中央督察组向我省转交第11批环境信访问题71件
11月13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转交我省环境信访问题71件,其中来电58件,来信13件。我省按照办理信访工作方案已及时转交各市(区)。截至11月13日20时,我省已累计办结公示并向中央督察组反馈环境信访问题129件,其余正在办理中。
据统计,此批中央督察组转办环境信访问题,涉及11个市(区)。其中咸阳市15件,西安市13件,商洛市9件,渭南市8件,汉中市6件,宝鸡市和西咸新区各5件,韩城市4件,榆林市3件,延安市2件,安康市1件。从涉及类型看,涉气问题24件,占33.8%;涉水问题23件,占32.4%;涉噪声问题4件,占5.6%;涉生态问题4件,占5.6%;其他问题16件,占22.5%。
截至11月13日,我省累计接到中央督察组转交环境信访问题458件,其中来电401件,来信57件,共涉及13个市(区)和1个省级部门。其中西安市141件,咸阳市53件,汉中市46件,宝鸡市和榆林市各37件,商洛市30件,渭南市29件,西咸新区25件,安康市22件,韩城市12件,延安市11件,铜川市8件,杨凌示范区6件,省环保厅1件。从涉及类型看,涉气问题172件,占37.6%;涉水问题140件,占30.6%;涉生态问题37件,占8.1%;涉噪声问题29件,占6.3%;固废问题3件,占0.7%;其他问题77件,占16.8%。
本文来源: 粮食局
14.11.2018 09: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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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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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通报中央督察组转交环境信访投诉问题办理情况
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以下简称中央督察组)1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