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督察组向我省转交第23批环境信访问题76件

26.11.2018  09:40

中央督察组向我省转交第23批环境信访问题76件

11月25日,中央第二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向我省转交第23批环境信访问题76件,其中来电32件,来信44件。我省按照办理信访工作方案已及时转交各市(区)。截至11月25日20时,我省已累计办结公示并向中央督察组反馈环境信访问题726件,其余正在办理中。

据统计,中央督察组此次转办的环境信访问题,涉及11个市(区)。其中宝鸡市18件,咸阳市13件,安康市10件,西安市和渭南市各9件,铜川市和汉中市各4件,商洛市3件,榆林市、西咸新区和韩城市各2件。从涉及类型看,涉气问题33件,占43.4%;涉水问题17件,占22.4%;涉噪声问题14件,占18.4%;涉生态问题1件,占1.3%;其他问题11件,占14.5%。

截至11月25日,我省累计接到中央督察组转交环境信访问题1090件,其中来电863件,来信227件,共涉及13个市(区)和2个省级部门。其中西安市303件,咸阳市123件,宝鸡市120件,渭南市103件,汉中市97件,商洛市75件,榆林市73件,西咸新区56件,安康市47件,延安市和韩城市各27件,铜川市26件,杨凌示范区11件,省生态环境厅和省交通运输厅各1件。从涉及类型看,涉气问题433件,占39.7%;涉水问题304件,占27.9%;涉噪声问题100件,占9.2%;涉生态问题58件,占5.3%;涉固废问题3件,占0.3%;其他问题192件,占1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