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渭南企业专职消防队现状及发展的调查与思考
【 摘要】 大力发展多种形式消防队伍是经济建设又快又好发展的需要,是应对当前公安消防警力不足、增强社会整体抗御火灾能力的需要,是涉及消防事业长远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企业专职消防队作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中的一支重要力量,担负着保卫本单位、本地区经济建设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任务。随着改革开放的不断深入和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企业专职消防队伍生存发展面临着许多新情况、新问题,文章结合渭南市企业专职消防队伍的发展历史、现状和面临的困境,就做好新形势下企业专职消防队伍稳定发展工作、更好地发挥职能作用作了大胆探索和思考。
【关键词】 企业 专职消防队 现状 发展 探讨
渭南市是陕西的东大门,历来是兵家必争之地,也是中、省大型装备制造、化工、煤炭、军工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消防保卫任务历来十分繁重。特别是伴随着西部大开发和建设西部强省战略的实施,近年来,全市产业结构、经济结构和社会结构发生了重大变化,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广泛运用,高层(地下)建筑、公众聚集场所急剧增多,工业和生产、生活用火、用电、用油、用气大量增加,致使发生火灾、爆炸以及其它灾害事故的几率呈几何倍数增加,不仅对公安消防部队的能力素质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而且,为作为灭火抢险救援“第二力量”和后备军的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提出了新的挑战。如何正视问题、总结经验、应对挑战成为企业管理者和消防工作者必须积极面对的一个现实问题。为此,笔者就渭南市企业专职消防队伍的发展历史、现状、面临的困境以及今后发展的方向进行了深入调研和思考。
一、渭南市企业专职消防队伍的发展历史及现状
(一)曾经辉煌成为历史。 企业专职消防队是我国消防力量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大、中型企业根据其原料、产品、储存物资及生产工艺流程的火险性,为确保企业安全生产而建立的专门从事防火、灭火工作的安全组织。其队站建设及人员招聘和日常运行经费全部由单位承担,主要担负本单位消防检查、灭火救援、安全培训、动火监护职责,还承担着周边企业和社会面的消防安全保卫任务。在六十年代,根据国家三线建设的整体宏观战略,大批国有企业落户我市,企业专职队也伴随着企业建设的脚步同步投勤,例如澄合矿务局、陕西压延设备厂。随着我市经济的发展,在一些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大中型企业、事业单位,也相继建立了专职消防队伍,例如秦岭电厂、456处、澄合矿务局、蒲白矿务局等。这支队伍的发展壮大,为当时企业、事业单位的发展起到了保驾护航的作用,社会地位也很高。在总队组织的1978年、1982、1986、1988、1994、1997年全省连续六届消防业务技能大比武中取得了不俗的战绩,特别是在全省第六届消防业务技能大比武中,企业专职消防队荣获团体总分第二名的佳绩。多次参加事故处置和火灾扑救。如2000年6月25日的陕西蒲城石羊集团邦淇油脂公司闪爆火灾、2006年6月29日的华清公司石蜡火灾等。但是,随着市场经济大潮的冲击,企业也从指令性生产逐步走向以市场需求为调节杠杆的市场化运营模式,原有的大锅饭模式被打破,从不患寡而患不均的分配模式调整为多劳多得的分配方式,企业消防队建设及人员薪酬待遇由于其特殊的工作性质陷于尴尬境地。加之囿于企业经济效益以及管理理念的影响,造成队站建设“两极分化、贫富悬殊”的现象。2006年以前,全市企业专职消防队共计16支,由于企业搬迁、经营不善,4支企业队先后撤销。以陕西化工总厂为例,由于企业经营不善、产品缺乏市场竞争力,企业生产陷于停顿,处于资不抵债的境地。2008年,企业主动向支队提出撤销专职消防队的申请。
( 二 ) 生存现状两极分化。 目前我市企业专职消防队12支(不含在建的3支),队员288人,消防车辆23台,个人防护、侦检、洗消器材1887件(套、件),灭火剂储量15.5吨。据统计,2006至2011年的6年间,共接警出动灭火救援311次,出动车辆326台(次),1322人(次),抢救人员13人,抢救财产价值300万余元。近期,笔者走访了全市硕果仅存的12个企业专职消防队,从中发现一些令人深为忧虑的状况:截至2012年8月,企业专职消防队在企业建设中的重视程度,专职消防队的人员组成及队员素质、车辆器材装备状况、学习训练及职能发挥等四个方面勉强能维持10年前状况的有3个队;与企业治安保卫合并已不具备专职形式的有7个队;组织涣散,车辆报废,器材损毁,专职消防队不复存在的有2个队;而且现有专职消防队员的工资和福利待遇基本处在企业的最低档次,甚至享受不到本单位生产职工同等保险福利待遇。以国企形式的陕西压延设备厂(下称陕压)与民营性质的黑猫焦化相比较,陕压9名队员,5名正式职工年龄超过48岁(含1名长期不上班),平均薪酬2900元。招聘的4名临时工,月薪1300元(不含养老金、工伤、失业、医疗、生育、人身意外险,五险一金从工资中扣除后仅剩400元),装备1台1995出厂的CA141型3.5吨水罐消防车,战斗服是1997年购置的,9双战斗靴全部漏水,除了千疮百孔的水带、火钩、单杠梯根本谈不上有什么器材装备。黑猫焦化13名消防队员均是企业正式职工,隶属企业消防保卫科,身兼消防、保卫、巡逻等职,平均薪酬3000元(不含养老、工伤、失业),高于企业普通职工标准(2800元∕月)工资增幅每年不低于18%。1辆采购于2006年的8吨水泡联用消防车,存储泡沫8吨(车载3吨,库存5吨,定期更换),官兵战斗服、战斗靴等个人防护器材装备与支队目前官兵配置基本相同。而同为国企的陕西龙门钢铁集团公司是一个集9家控股子公司、6个参股分公司、15个协作单位的具有13000名职工的大型国有企业,在全国冶金行业中,该公司排名第44位。其生产主要以冶金(炼钢)、焦化、发电、制气、建材为主导产业,年产值113亿元,上交利税12.6亿元。其生产的性质和规模决定了该企业是一个一级消防安全重点保卫单位,其重点保卫目标主要有8万立方和5万立方工业煤气柜各1个,2.5×2万KW煤气发电厂1个,生产能力为2.2万立方/小时的制氧厂1个,企业财大气粗,在消防投入上也不吝惜。消防队不仅投资129.4万元购置2台黑龙江省森田特种车辆改装有限责任公司生产的12吨水罐消防车,而且配备扩张器、剪断器、CO测试仪等特勤器材设施。消防队员工资福利享受企业一线员工待遇,月平均薪酬2800—3500元,企业公安处改制后,消防队员全部改为正式干警。
( 三 ) 保障机制形同虚设。 1987年1月国家经委、劳动人事部、公安部、财政部联合发布的《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为当时企业专职消防队伍的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保障。1998年9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2002年5月1日出台的《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虽然对专职消防队伍建设明确了原则和要求,但结合企业的实际还缺乏可操作性和规范性,导致企业建队、管理、训练等方面没有形成统一的规范和标准,在很大程度上制约了队伍发展和灭火救援能力的提升。2007年6月,陕西省公安厅、发改委、财政厅、劳动保障厅、交通厅联合转发了《公安部、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原劳动保障部、原交通部〈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公通字[2006]59号)〉(陕公通字[2007]89号),2007年9月,陕西省政府出台了《陕西省地方专职消防队建设暂行规定》,2007年9月,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制定出台了《陕西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十一五”规划》。2010年8月19日,公安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民政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交通运输部和中华全国总工会联合印发了《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公通字[2010]37号)。明确指出:“十二五”期间,未建公安消防队的地方应当建立多种形式的消防队伍,并针对近年来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中在队伍管理、工资待遇、经费保障等方面存在的“瓶颈”性问题,提出了指导性和操作性强的政策措施,特别是2012年6月13日,陕西省政府颁布《陕西省“十二五”社会消防事业发展规划》,提出拟在“十二五”期间以省政府名义制定出台《多种形式消防组织管理规定》,对推进“十二五”期间全市专职消防队伍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导意义,但由于企业管理不同于行政机关及经营理念等原因,并未真正走出“七八个公章管不住一个单位”的怪圈。目前我市的企业专职消防队基本属于“保消合一”的体制,虽然部分企业专职队员在人员配备上基本到位,但有些人员主要职能并不在消防执勤、训练上,大多把精力用在保安、巡逻、警卫方面。这就造成了实际中执勤人员战斗素养欠缺、无法24小时满员在位、训练时间不足、技战术能力得不到提高。如中国华电蒲城发电有限责任公司专职消防队8名队员,平均月薪不足2000元,每月扣除“五险一金”仅剩400—500元,收入水平排在全厂倒数第二,仅比门卫班招聘的保安略高(一线职工平均月薪5000元),70%以上超过40岁,除队长、班长外,均为一线减员转岗职工,都想调离本岗位。韩城大唐集团第二发电厂使用劳务派遣用工方式,专职消防队员待遇整体偏低,普遍低于本单位平均工资水平,导致消防员积极性不高,缺乏业务训练,人员流动频繁。有些企业队招不到人,招到也很快流失,很不稳定。人员的不足、队伍的不稳定是制约企事业消防队发展的一个重要因素。以陕西压延设备厂为例,企业老总曾以企业经营不景气为由曾两度准备撤销消防队,企业目前正在改制中,消防队下步是否能够继续存在都是个未知数,根本不能完成正常的执勤备战。现行的《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是1987年国家经委、公安部、劳动人事部、财政部联合颁布的,其中关于企业专职消防队日常管理、执勤训练、各项保障等较多内容,带有非常明显的计划经济时代的特点,有的内容根本不能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的要求,很难满足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伍建设发展需要,致使专职消防队在人员招录、待遇保障以及消防车辆办理牌照、年检等方面面临诸多困难。特别是企业专职消防队扑救外单位火灾的灭火药剂、油料、器材等经费补偿只在《消防法》中作了原则规定,各地基本没有相应的配套政策措施,而现有的公安消防部队各项规章制度对专职消防队的管理适用性不强,导致专职消防队自身权益维护和日常管理困难重重,在接到各级政府、公安部门要求增援、联合作战命令指令时无所适从,如风箱中的老鼠——两头受气。如不出警,各级政府、公安部门批评指责;如出警,企业不承担这部分费用,费用无处落实,有苦难言。导致在各级政府、公安现役部门调遣增援时积极性不高或推诿扯皮借故推脱。
二、企业专职消防队今后发展的几点思考
(一)转变观念、提高认识。 2012年是渭南市实施“十二五”规划承上启下的重要一年,省委、省政府相继出台支持渭南加快建设陕西“东大门”的意见,将渭南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带上了跨越式发展的“快车道”。蒲城烯烃装备区甲醇厂、金钼露天矿二期、沃尔玛、陕化“6052”、中联建筑起重机、潼关和渭北中深部探矿、富平140万吨甲醇汽油、经开区年产40万千升啤酒等项目相继投入建设生产,按照相关规定,届时又将有若干企业消防队建队投勤。所以, 企业的决策层 决不能把企业专职消防队当作摆设和累赘,安全是悬在企业头顶的达摩克利斯之剑,是企业赢利和发展的底线,决不能“唯财是举”,抱着侥幸心理只顾企业效益。俗话说:“人无远虑,必有近忧!”企业生产安全是“一失万无”的千秋大业,今日的短视必将会在不远的将来付出沉重的代价! 企业专职消防队的管理者 要有一种自我加压的工作作风,结合企业实际,制定和完善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制定消防安全经济责任制,并严格落实到位。要采取平时巡查和定期组织防火检查相结合,来消除单位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对人员相对集中和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要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并实施演练。加强对单位员工尤其是消防安全重点部位、流动服务人员、现场施工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维护保养,并建立好管理档案。要多为企业的管理者分担消防安全责任,多提具有建设性的意见。 公安消防部门 要加强对企业专职消防队伍的指导和管理,要把发展企业专职消防作为工作的重点,积极主动向地方党委、政府提出发展队伍的意见、建议、思路和办法,要使地方党委、政府认识到发展地方专职消防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借政府的力量督促企业的管理者重视消防工作。
(二)建章立制,规范管理。 国家应及时修订《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陕西省2007年9月出台的《陕西省地方专职消防队建设暂行规定》规定第13条规定:专职消防队人员的人身保险医疗、公伤、养老、失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按照有关劳动保障规定,应由当地政府、建队单位负责办理。专职消防队岗位属高危岗位,当地政府和建队单位应按照特殊行业补贴标准给予相应补贴。参加灭火救援或消防训练中受伤、致残、牺牲的专职消防队员,当地政府和建队单位应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生活保障、医疗救助或抚恤待遇。专职消防队的着装按照《陕西省专职消防人员着装管理规定》执行,具体样式、供应标准和价拨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政策法规很具体,关键是末端落实的效果如何。应当将企业专职消防队建设纳入政府消防责任制考评,以考核考评的杠杆调动各级政府关注企业消防建设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三)注重指导,加强互动。 公安消防部门要重视对企业专职消防队的帮助指导,认真搞好企业消防的组织和协调,加强督促指导,注重推广先进经验,明确专门的职能部门负责对企业专职消防队伍的业务指导、教育培训、考核考评,每年至少应当组织企业专职消防队开展一次练兵活动,使企业专职消防队伍在比拼中得到提高、发展和壮大。在经费保障方面,政府可以对有专职消防队的企业可尝试减免税收等做法,企业把这笔经费用来保障专职消防队的装备建设。使经济效益相对较差的单位也能维持队伍的正常运转。
(四)强化训练,提升素质。 现代化的企业需要有一支有理想、有朝气、有文化、懂专业、有团队精神的高素质员工队伍。因此,作为企业专职消防队的管理者,必须以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为根本,定位于促进员工的全面发展,坚持提高专职消防队伍的综合素质,才能适应企业发展和消防工作的形势发展。必须及时转变观念,要从如何把队伍带成一支适应企业工艺现代化、设备大型化的员工队伍着手,围绕着 “ 强素质、贴实战、求实效、上台阶 ” 的要求,立足实战需要,完善岗位练兵体制,改变以前那种等、靠、要的思想观念和工作作风。从抓好员工队伍素质着手,提高员工队伍在市场中的整体竞争能力。一是从政治思想教育入手,提高员工的服务和服从意识。消防工作是一项很神圣的工作,特别是在当今的社会发展中,处处都离不了消防。也就是说,社会发展越快,科技、工业越发达,对消防工作和队员的素质要求就越高。管理者要从如何把队员培养成一种热爱消防、忠实消防事业的思想观念作为工作的落脚点。二是从培养一专多能的队员着手,提高队员在就业中的竞争能力。要让队员在学好消防知识的同时,掌握一到两门适应本单位生产工艺的专业技能知识,为队员二次就业打好基础。三是大力开展岗位练兵活动,使队伍随时都保持旺盛的战斗力。在企业需要的时候,能做到“招之既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使企业的管理者对这支队伍有一定的依赖性。四是加强装备建设,在装备有限的情况下,要从如何把有限的装备发挥出最大的效能作为落脚点。要教育队员对待装备要像爱惜自已的眼睛一样。五是针对企业的特点,适时开展一些灭火救援演练活动。借演习锻炼队伍,确保队伍“拉得出、冲得上、打得赢”。
(五)整合资源,合理分布。 根据《消防法》第39条规定:下列单位应当建立单位专职消防队,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一)大型核设施单位、大型发电厂、民用机场、主要港口;(二)生产、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大型企业;(三)储备可燃的重要物资的大型仓库、基地;(四)第一项、第二项、第三项规定以外的火灾危险性较大、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的其他大型企业;(五)距离公安消防队较远、被列为全国重点文物保护单位的古建筑群的管理单位。相关的石油化工企业、发电厂等相关建设工程设计防火规范也有明确的规定。对于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建立的专职消防队,如果其所属企业的火灾危险性因产业结构调整、主营业务变更而明显降低,或者因城市规模扩大而被纳入主城区且企业转产、停产的,可由当地政府协调转制为政府专职消防队,或改建为公安消防队。对于相邻较近企业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可局部整合资源建队,其队站建设及人员招聘和日常运行经费全部由出资单位按比例承担,这是新形势下整合资源、优化互补的有效形式,主要担负出资企业的灭火救援和消防保卫任务。《陕西省地方专职消防队建设暂行规定》第6条第三款规定:企业联办专职消防队。由辖区若干企业联办、当地政府组织协调组建,基本建设费和日常业务费由当地政府和企业共同解决,从政策上解决了企业联办消防队的难题;也可建立多个企业专职消防队联勤联训机制;还可以采取企业建队,公安消防部门派驻人员,其队站建设和日常运行经费全部由单位承担,人员由公安消防部队招聘合同制消防员派驻企业,由企业支付一定保障经费的形式。
参考文献:《企业事业单位专职消防队组织条例》1987
《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2002
《关于加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2006
《陕西省地方专职消防队建设暂行规定》2007
《陕西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十一五”规划》2007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2008
《关于深化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的指导意见》2010
《陕西省“十二五”社会消防事业发展规划》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