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平均工资增长下线为3%
12.08.2016 06:38
本文来源: 三秦网
三秦都市报 - 三秦网 讯(记者郑伊琛) 昨日, 陕西 省人社厅公布2016年度企业工资指导线,今年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
根据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职工工资状况,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审核同意,陕西省2016年度企业职工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增长上线为11%,增长下线为3%。无论企业采用哪种增长线标准,企业职工工资都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根据有关政策规定,三种增长线标准适用于三种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适用于生产经营正常、经济效益增长的企业;经济效益增长较快、工资支付能力较强的企业可在基准线和上线区间内安排工资增长;经济效益和支付能力一般的企业可按下线安排工资增长。对于确因生产经营困难、不能按照工资指导线标准安排职工工资增长的企业,可低于工资指导线下线(含零增长或负增长)确定工资水平,但要依法经过必要的民主程序协商确定。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的职工,企业支付其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要求各市应根据本通知制定具体的实施意见,并在发布后的10日内报省厅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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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8.2016 06: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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