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4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被农业部认定为 “全国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
4月20日,记者从全省农业产业化工作会上获悉,全省有4家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被农业部认定为第三批“全国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15家农业专业合作社被认定为“2014年全国农民合作社加工示范单位”。
据了解,截至2014年底,全省各类农业产业化组织总数突破1.9万个,带动农户859万户(次),龙头企业总数达2460家,龙头企业年销售收入1287亿元,龙头企业年产值占到全省农业总产值的近一半。在龙头企业的带动下,农产品加工业稳步发展,加工型龙头企业年销售额近1000亿元,粮油、果蔬、畜产品、茶叶、中药材年加工量分别达到1350万吨、1513万吨、310万吨、4.9万吨、47万吨。
陕西省农业厅副厅长高爱平指出,农业农村的内外环境正在发生深刻变化,农业产业化面临更高的要求,必须精准把握龙头企业和农产品加工业两大关键,不断提升农业品牌化、产业化、生态化水平,实现农业的“接二连三”,打造一二三产业深度融合、经济社会生态三效合一的“第六产业”新业态。各级农业部门要坚持扶大扶优,支持具备条件的龙头企业通过参股、控股、兼并、重组等方式组建大型企业集团,提升核心竞争力和抗风险能力,进一步提升龙头企业综合实力;要坚持转型升级,加快构建产地标准化、综合循环加工、高端食品生物制造三级产业体系,进一步推进农产品加工业发展;要坚持示范引领,支持龙头企业自建示范园,发挥引领示范效应,带动农户发展适度规模经营,构建一批“标准型、专业化、集约式”农业产业化示范基地,进一步提升特色基地建设水平;要坚持创新驱动,依托西北农林科技大学、陕西农产品加工技术研究院等科研院所,加强农产品加工利用、贮藏保鲜等共性关键技术攻关,加速科技成果产业化,进一步发挥服务体系支撑作用;要坚持品牌战略,大力实施品牌强农、品牌强企战略,引导龙头企业把品牌经营理念融入生产、加工、流通各环节,进一步强化市场竞争空间拓展;要坚持合作共赢,进一步完善企农利益联结机制,将产业链、利益链等现代产业组织方式引入农业,大力推行“4+1”培育机制,推动产业链条上的种养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龙头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共融发展。
会上,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副局长欧阳海洪肯定了陕西农业产业化发展的成绩,分析了当前农业产业化工作面临的机遇和挑战,省农业厅农业产业化处负责人作了全省农业产业化发展报告,农业部农产品加工局相关负责人宣读陕西省获“全国主食加工业示范企业”“全国农民合作社加工示范单位”认定的加工企业和加工合作社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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