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长期停业面临信用风险

06.07.2016  14:04

每年的年报结束后,都有一大批未按时进行年报的企业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这些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企业,有一部分是在受到信用约束后才知道未按时年报是失信行为,抓紧时间补报年报,申请移出了经营异常名录;而更多企业由于长期停业不经营,也不办理注销手续,还不知道自己已经列入失信名单。事实上,这些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的长期停业不经营企业,届满3年仍未履行公示义务,也不办理注销手续的,将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成了严重违法失信企业。

企业长期停业不经营,一方面造成市场主体数据虚高,挤占了社会资源,政府以及相关职能部门还要投入大量的人力、物力、财力去管理这些所谓的企业,增加了行政成本;另一方面,正常经营的企业和长期停业不经营的企业混杂在一起,真假难辨,不利于政府掌握地方经济实际情况,影响政府客观科学决策。

有些企业由于信用意识淡薄,往往在不经意间就有了信用污点。这些企业在办理营业执照时,对工作人员要求按时履行年报公示义务的提醒漫不经心,后来种种原因停止经营后,对营业执照的处置更是任性,有的随意将营业执照一扔了事,找不到了也不登报补办新的营业执照;有的因经营不善,在转让营业场所时,将营业执照也一并转让,根本没想到会影响企业和自己的信用。事实上,企业长期停业不经营又不办理注销手续,本身就存在信用风险。工商和市场监管部门应采取切实措施,发动社会力量,动员和督促长期停业不经营企业主动办理注销手续,依法退出市场,维护公平竞争的信用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