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10家企业黑榜有名 多数都是煤化工企业

18.03.2015  10:14

    昨日,陕西省环保厅召开新闻发布会,对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存在的环境违法行为及处理措施进行通报。这也是新环保法实施以来,我省处理的第一批环境违法案件,有些企业或将被按日连续处罚。

     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

    环境违法问题9项之多

    企业排出的污水超标、污染治理设施形同虚设……近期,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在检查中发现,部分企业由于环保观念淡薄,存在污水超标、废水直排、污染设备停运,甚至严重破坏自然生态环境等违法行为。

    据了解,昨天公布的10家违法企业,是我省依照新环保法实施后处理的第一批环境违法案件,包括陕西长青能源化工有限公司、陕西东岭冶炼有限公司、陕西美鑫产业投资有限公司等10家企业。这些企业均存在不同程度的环境违法问题,其中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存在未批先建、废水私排、废渣随意堆放、污水严重超标等违法问题达9项之多。

    十家企业中很多都是煤化工企业。在处理要求中,有移送司法机关的,有责令停产的,有限制生产的,有行政处罚的,还有些企业可能还将被按日连续处罚。

     按日计罚上不封顶

    督促企业认真治理

    据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局长马小现介绍,“按日计罚”是新环保法的一个亮点之一,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违法排放污染物,受到罚款处罚,被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作出处罚决定的行政机关可以自责令更改之日的次日起,按照原处罚数额按日连续处罚。”

    什么是“按日计罚”?据马小现介绍,以前规定是一次性罚款,由于违法成本低,企业宁交罚款也要排污。针对这种情况,新《环保法》规定,只要企业违法排污不达标,违法一天就罚一天,上不封顶,以此督促企业认真治理达标排放。

     拒不治理污染的

    可拘留企业法人代表

    马小现说,新《环保法》增加了查封、扣押、停产直至拘留违法企业负责人等处罚项目,而在新环保法实施以前,环保部门只能建议地方政府对违法企业下达停产令,并不能保证全部停产整改。

    随着新环保法的实施,环境监察机构可以进行现场检查,相关环保部门可以直接对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的设备进行查封、扣押,对超标超总量的排污单位可以责令限产、停产整治。如果企业不予治理污染,针对未批先建又拒不改正、通过暗管排污逃避监管等违法企业,还可对企业法人代表拘留处罚,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马小现说,新环保法给环保部门下放了行政权限。这些严格的措施,会增加企业的环保成本,甚至会导致很多环保没有达标的企业强行停产或者关闭,将优化产业结构,更好地遏制企业违法排污。

     看看10家污染企业都是谁

    陕西长青 能源化工有限公司

    该违法企业位于宝鸡市。

    环境违法问题:超期试生产,企业于2013年5月建成投产,省环保厅批复60万吨/年甲醇项目试生产期至2014年12月31日,截至目前该项目未申请验收;部分项目建设与环评批复不符;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污染治理设施擅自停运。烟气旁路漏风现象严重,脱硝设施存在擅自停运现象;防尘设施不完善,大量气化渣在厂区围墙外临时堆存,原煤露天堆放,无防风抑尘措施;烟气监测点位建设不规范,未按规定设置采样平台、监测点位;污染治理设施管理不规范;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居民搬迁进展绶慢,甲醇生产线卫生防护距离范围内仍有200余户居民尚未搬迁。

    查处情况:由宝鸡市环保局责令企业停产整改,拒不履行停产决定,由宝鸡市环保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卫生防护距离内的居民搬迁不到位不得恢复生产;擅自变更环评未履行报批手续必须在恢复生产前办理完毕;污染治理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由省环境保护执法局立案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陕西东岭 冶炼有限公司

    该违法企业位于宝鸡市。

    环境违法问题:烟尘存在无组织排放,冶炼工段烟化炉出渣瞬间烟尘存在无组织排放、有黑烟逸散现象;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污水处理站发生故障,无法运行;污水超标排放;部分危险废物存放不规范;环保设施运行管理不规范。

    查处情况:由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对企业无组织排放、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进行高限处罚,并责令企业限期改正违法行为。

     陕西美鑫 产业投资有限公司

    该违法企业位于铜川市。

    环境违法问题:未批先建;发电机组拒不执行环保部门停止建设的决定,铜川市环保局针对未批先建违法行为,先后两次责令其立即停止建设,但仍在违法建设。

    查处情况:对企业拒不执行停止建设的决定,由铜川市环保局将案件移送公安机关处理;由铜川市环保局对企业未批先建违法行为高限处罚。

     蒲城清洁能源 有限责任公司

    该违法企业位于渭南市。

    环境违法问题:未执行环评“三同时”制度,污水处理系统回用水站未建成,主体工程投入试运行;部分环保设施建设与环评不符;废水超标、烟尘无组织排放;排污口建设不规范。

    查处情况:由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对企业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对未履行环评“三同时”制度,擅自变更环评的违法行为,责令停产整改,逾期不停产,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对废水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高限处罚。

     陕西金泰氯碱化工有限公司

    该违法企业位于榆林市。

    环境违法问题:违反环评“三同时”制度;企业二期工程生产废水直排无定河;污水处理系统有停运现象;烟尘、氮氧化物存在超标排放;防尘措施不完善,地面二次扬尘污染严重,原煤露天堆放;污染治理设施管理不规范。

    查处情况:由榆林市环保局责令企业二期工程于2015年5月底前完成项目验收,逾期未验收,责令停止生产;由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对企业超标排放等违法行为高限处罚,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责令企业主管部门陕西能源集团有限公司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陕西榆林凯越煤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该违法企业位于榆林市。

    环境违法问题:一期项目试生产未按照省环保厅批复在2015年1月底完成;2台锅炉未按要求时限建成脱硝设施;污染防治设施存在擅自停运问题;烟气监测点位建设不规范。

    查处情况:由榆林市环保局责令企业于5月30日前建成投运两台锅炉脱硝设施,完成一期项目环保竣工验收。逾期脱硝设施未完工、一期项目未验收,责令停止生产;由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对企业其它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加倍征收排污费。

     兖州煤业榆林能化有限公司

    该违法企业位于榆林市。

    环境违法问题:为烟气中颗粒物、氮氧化物超标排放;污染治理设施管理不规范。

    查处情况:由省环境保护执法局直接立案查处,按新环保法核算加收排污费。

     紫阳明华煤矿

    该违法企业位于安康市。

    环境违法问题:为擅自改变开采工艺、扩大产能;采区生态破坏严重。采区原为一座约150亩山地,目前山体表面覆土全部被剥离,大面积山体被开挖,山体破坏严重;矿区道路建筑废渣毁林严重。该企业矿部至采区约7公里,随处可见在修筑运输道路时大量石渣沿路坡面倾倒,未建设拦渣坝,致使废渣沿坡面流入沟道,导致坡面林木损毁严重;露天开采的大量石渣在采区乱堆乱放,无“三防”措施,对周边空气质量造成污染。

    查处情况:责令企业停止生产,进行整改;对企业矿区道路坡面、7号8号采区所造成的生态破坏问题进行调查处理,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商洛比亚迪实业有限公司第三方营运商广州市环保技术设备公司商洛分公司

    该违法企业位于商洛市。

    环境违法问题:污染治理设施不正常运行;超标排污;厂外设置三个排污口,污水排放未纳入生产废水统计量。

    查处情况:由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对企业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企业限产限排,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限期对排污口进行规范整治。

     陕西煤化能源有限公司

    该违法企业位于咸阳市。

    环境违法问题:未依法取得试生产批复;甲醚项目建设主体存在重大变更,未依法取得项目环评变更批复;私自架设排污管道,利用雨水管网排污;部分污染防治设施未建成,废渣在厂区内随意堆放,部分冲入城市污水管网;部分设施未按照环评设计要求运行;污染防治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污;卫生防护距离内居民未进行搬迁;未依法取得排污许可证。

    查处情况:由咸阳市环保局责令企业停产整改,拒不履行停产决定,由咸阳市环保局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由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对企业设施运行不正常、超标排污等违法行为立案查处,责令限期改正环境违法行为。

     举报环境违法行为有奖励

    记者了解到,此次公布的10起企业环境违法行为中,就有3起来自群众举报,省环保部门也将对举报奖金进行兑现。省环境保护执法局副局长胡世军说,我省有奖举报办法实施以来,群众的环境投诉热情很高,几乎是大批量增加,而对于举报经过核实确有其事的,环保部门也将会根据相关办法予以奖励。因此,鼓励更多的市民加入到环保志愿者队伍,随时对身边的环境违法行为进行举报。

    本组稿件由记者高乐采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