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支持企办幼儿园发展 在园幼儿7成为社会子女

23.03.2016  09:45

  数据显示,截至2015年,陕西企办幼儿园共有104所,有在园幼儿37114名,其中企业职工子女占总数的30%,社会子女占总数的70% 。针对近年来企办幼儿园发展和面临的困境,今年2月15日,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物价局联合出台了《陕西省支持企办幼儿园发展指导意见》。

  在省一级层面专为扶持企办幼儿园发展出台文件,在全国也是首家。今天(3月22日),省教育厅召开新闻通气会,副厅长王海波介绍了《指导意见》有关情况。

  企办幼儿园发展面临困境 陕西出台文件支持

  王海波介绍,在我省104所企办幼儿园中,省示范园34所,占总数的33%;市一级园26所,占25%;市二级园31所,占30%;市三级及未入类13所,占12% 。企办幼儿园在服务企业职工子女入园的同时,承担了大量的社会责任。

  但随着企业分离办社会职能,企业不再对幼儿园投入经费,公共财政对企办幼儿园的投入有限,企办幼儿园在执行公办幼儿园收费政策的同时,还要自行负担运转经费、教职工工资等,生存和发展面临一系列的问题。

  经过调研和论证,省教育厅、省财政厅、省国资委、省物价局联合出台了《陕西省支持企办幼儿园发展指导意见》,要求各地、各有关部门坚持学前教育“公益性、普惠性”原则,按照“因地制宜、统筹规划、分类实施、稳步推进”的要求,大力推进企办幼儿园改革发展,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教育资源不散失、保教质量不下滑”。

  支持企业办好幼儿园 鼓励政府接收企办幼儿园

  根据《指导意见》,我省各地可按照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合理分担教育成本的原则,建立企业、政府、家庭合理分担成本机制,多渠道筹措资金,支持企办幼儿园改革发展。有条件、有意愿的企业可建立健全幼儿园人力、物力和财力的运行保障机制,确保幼儿园可持续发展。各级政府可购买经设区市级教育行政部门认定的办园条件达标、设施设备齐全、办园行为规范、保教质量较高的企办幼儿园的学位数。对管理规范、收费合理、保教水平较好并承担一定数量社会子女教育的企办幼儿园进行奖补。

  鼓励政府接收企办幼儿园。各地可对符合当地学前教育规划布点要求,达到基本办园条件的企办幼儿园,由其所在的市(区)政府在确保幼儿园正常运转和社会稳定的前提下,按照“企业与政府双方自愿”“移交资产无偿划转”和“谁接收、谁投入”的原则整建制接收企办幼儿园。

  创新企办幼儿园办园机制,鼓励企办幼儿园引进社会资本,对符合条件的幼儿园改制为普惠性民办幼儿园,享受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的扶持和奖补政策,执行相应收费政策。

  省教育厅要求,针对不同地区、不同企业、不同幼儿园的具体情况,要采取“一园一策”的方式,制定具体工作措施,划定时间表。(记者 彭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