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举办全省伊斯兰教教职人员政策法规培训班

28.09.2019  00:11

    9月22日,省委统战部、省民宗委举办的全省伊斯兰教教职人员政策法规培训班在西安开班。全省登记备案的清真寺主要教职人员,省、市伊斯兰教协会负责人,各市(区)统战、宗教工作部门业务科长共210人参加培训班。省民宗委副主任雷西明出席培训班开班仪式并讲话。

    雷西明指出,举办这期培训班是深入贯彻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省委关于加强新形势下我省伊斯兰教工作意见要求,提升伊斯兰教工作管理质量,提高宗教教职人员政策法规水平,推进我省伊斯兰教坚持中国化方向的一项重要举措。他强调,一要充分认识加强对伊斯兰教教职人员培训培养工作,提高伊斯兰教教职人员的政治素质、宗教学识、讲经解经水平,对做好陕西伊斯兰教工作,促进我省伊斯兰教健康发展,引导伊斯兰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具有重要意义。二要坚持学习至上的理念,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党的十九大及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做到深刻理解,准确把握。要自觉尊法守法,确保在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开展宗教活动,始终坚持伊斯兰教的中国化方向。三要端正学习态度,全身心投入学习培训,要认真学习思考,加强探讨交流,力争学有所获。

    此次培训班9月22日开班,24日结束。培训内容既包括新修订的《宗教事务条例》、全国宗教工作会议精神,也有中国伊斯兰教协会新修订的《清真寺民主管理办法》《伊斯兰教教职人员资格认定办法》《伊斯兰教活动场所主要教职聘任办法》等制度规定。在培训对象上,实现了对全省145座清真寺主要教职人员和重点教职人员的全覆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