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06.05.2016  16:53

西安市政府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5月3日下午,西安市市长上官吉庆主持召开市政府常务会议,听取了市发展改革委和市粮食局有关情况汇报,审议通过了《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实施意见》。

西安市作为粮食主销区,粮食总量不足和品种结构不合理的矛盾一直比较突出。近年来,西安市采取一系列有效措施,稳定粮食生产能力,加强区域粮食产销衔接,扩大粮食储备规模,强化粮食流通市场监管,全市粮食流通秩序良好,价格基本稳定,居民口粮供应基本安全。但随着西安市城市经济的快速发展,耕地面积逐年减少,人口不断增加,居民口粮消费呈刚性增长,粮食供需缺口逐年加大,全市粮食安全形势不容乐观。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建立健全粮食安全省长责任制的意见,西安市结合实际,提出了具体实施意见。

会议指出,民以食为天,保障粮食安全是重大的民生问题。会议强调,要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全面贯彻落实中省关于粮食安全责任制的安排部署,积极实施“坚守红线、提高产能、增强储备、搞活流通、保障供应”的粮食安全战略,加快构建西安市粮食安全保障体系。要进一步提高西安市粮食综合生产和流通能力,创新粮食收储机制,完善储备管理体系,保障区域粮食市场基本稳定,促进粮食产业健康发展,确保粮食消费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