郝彦伟主持召开地方环保标准编制工作推进会
5月7日上午,省环保厅总工程师郝彦伟主持召开会议,听取2015年地方环保标准编制进展情况,就加快工作进度提出了要求。厅相关处室、单位和标准编制组人员参加了会议。
今年,围绕我省重点环保工作,省厅下达了组织编制《重点行业挥发性有机物排放控制标准》、《施工扬尘污染排放标准》、《在用汽车排气污染物限值及检测方法》、《含油污泥回收利用和处置污染控制技术标准》、《选择性催化还原(SCR)脱销催化剂技术标准》等五项地方标准计划,并已在省质监局立项,分别由省环科院、监测站、省环保产业集团、省固管中心(2项)牵头实施。
会上,5个标准项目的编制单位分别就编制工作进展情况、存在困难和下一步工作安排做了汇报,厅机关有关处室、厅属有关单位负责人根据各自工作的实际需要,提出了在编制过程中需要改进和调整的意见建议。
郝彦伟强调,随着人们对环境质量需求的不断提升,环境污染治理工作不断深入,在环境管理过程中环境标准的作用更加明显。挥发性有机物、施工扬尘以及汽车尾气,虽然看不见摸不着,但对环境质量的影响非常大,对人民群众的健康危害非常大,制定相应的排放控制标准对大气污染治理意义重大;含油污泥再生利用污染控制技术标准是解决我省重点领域环境问题的支撑。各标准项目编制单位,要明确这几项标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一要加快进度,注重调研已制定有地方标准的省份工作情况,充分借鉴外省经验、成果。二是要深入实地、实测分析,摸清底数、突出重点,确定重点行业、辖区范围和控制因子符合环境管理要求。三是调研创新污染防治技术情况,便于标准出台后企业上设施达标改造。四是编制过程中吸收各方必要力量参与,厅相关处室要协调给予编制组各方面支持。五是规财处按程序做好经费支持工作。
(责任编辑:薛文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