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铜川市发放低保金4940余万元
16.04.2015 08:50
本文来源: 人民政府
今年以来,铜川市狠抓各项社会救助政策落实,进一步健全完善社会救助体系,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保障作用。
一是积极实施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提标工作。城市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月提高35元,农村低保保障标准每人每年提高230元,农村五保供养标准每人每年提高800元,下拨城乡低保、农村五保提标补助资金1359.81万元,确保了提标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全面开展城乡低保复审排查工作。在全市范围内对城乡低保对象开展复审排查,按照低保对象认定的三个基本条件和新的保障标准对全市已享受低保对象进行复核,进一步提高全市低保对象认定的准确率。
三是认真开展五保供养对象年检工作。对全市五保对象逐村逐户进行摸底排查,对符合条件的及时纳入五保供养范围,对已死亡或不符合条件的五保对象及时剔除,建立台账,确保做到“应保尽保”、“按标施保”。
四是扎实开展“救急难”试点工作。进一步完善乡镇(街道)“一门受理、协同办理”机制,制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民政部门社会救助事项申报办理机制的通知》,城乡困难群众可直接在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申请社会救助事项,区县民政部门在规定时限内对群众申请救助事项进行审批,确保困难群众“求助有门、受助及时”。
一季度,全市共保障城乡低保对象83041人,发放低保金4940.43万元。其中,城市低保对象51771人,发放低保金3798.6826万元;农村低保对象31270人,发放低保金1141.743万元,低保金全部实行“一卡(折)通”按月社会化发放,确保了低保对象及时足额领到低保金。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岐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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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04.2015 0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