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建质发〔2015〕21号
各设区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建委、规划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建设局、西咸新区建设环保局、韩城市住房城乡建设局,神木县、府谷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按照住建部《关于深入开展全国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建质〔2013〕149号)部署,今年是专项治理工作实施推进阶段的第二年,为推进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并切实取得成效,现提出2015年全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重点工作,请各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贯彻执行,抓好落实。
一、抓紧部署专项治理工作。 要结合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部署,按照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要求,提出本地区专项治理年度行动计划,确定年度专项治理工作重点,有针对性地采取有效措施,严格落实质量责任,扎实推进专项治理,切实解决突出存在的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
二、切实落实各项治理措施。 要落实好省厅《关于开展全省工程质量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陕建发〔2014〕178号)要求,按照省厅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和本地区具体工作方案,针对群众反映突出的住宅工程质量问题,抓好从设计、施工、材料、管理等环节的专项治理措施,落实好陕西省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技术措施,并积极组织开展推广应用,督促工程建设各方主体认真贯彻落实。
三、树立专项治理示范工程。 要继续大力推进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示范工程创建活动,树立一批专项治理示范工程,调动工程建设各方主体的积极性,推动专项治理措施的有效落实。同时要通过采取现场会等形式组织观摩学习,充分发挥典型工程的示范作用。省厅将适时组织召开专项治理工程观摩会,交流各地好的做法和经验,推动专项治理工作深入开展。
四、加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要加强对企业质量保证体系和工程项目质量管控能力建设的检查,规范企业质量安全监督检查工作,促进企业和施工现场尽快形成质量行为管理和实体质量控制的标准化,落实“三项制度”,推进建筑业动态监管实施,强化企业对工程项目的质量管理,强化施工过程质量控制,提高质量安全意识与自控能力,有效消除质量常见问题,实现质量管理科学化、标准化、规范化,提升工程质量水平。
五、大力推行样板引路制度。 要继续大力推行样板引路制度,引导工程项目建立样板间、样板层,对相关施工工艺及关键部位的施工工序和构造做法逐层解剖,层层外露,在对应部位粘贴标识牌,标识工艺做法,实现施工工艺规范化、操作流程标准化和质量要求直观化,促进施工技术人员、一线作业人员进一步增强质量意识,提高施工技能,切实起到样板引路的作用。引导企业将质量常见问题防治工艺总结为工法,鼓励具备条件的申报省级工法。
六、强化专项治理监督检查。 要结合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排查和督查,加强对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检查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常见问题治理措施和质量分户验收制度等落实情况。工程质量监督机构要结合日常监督,强化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监督管理,对落实不到位的单位和项目,应当及时督促整改。
七、加强专项治理组织领导。 要高度重视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工作责任,认真组织开展治理工作。要采取多种形式宣传住宅工程质量常见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进展,及时认真总结、宣传推广典型经验,提高全社会对质量常见问题防治的关注度和认同感。要认真组织开展工程质量防治专题培训,加强对工程质量标准规范及质量常见问题防治措施的宣贯落实,确保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促进全省工程质量水平的不断提高。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5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