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建部要求各地明确工程质量治理联系人并及时开展工作

23.09.2014  19:09
  本网讯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全国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近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按照《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方案》的要求,进行了新的工作部署,要求各地进一步明确责任,抓紧开展治理工作。   根据要求,各地需明确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牵头处室、联系人,并于9月23日前将先行推进的城市名单、联系人报住建部建筑市场监管司;同时结合实际,与9月30日前抓紧制定并上报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实施方案;建立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工作进展月报制度,于每月10日前将上月相关工作推进情况(包括对违法行为查处、曝光情况)进行上报。   住建部还指出,各地应选取1-2个城市作为本地工程质量治理两年行动的先行城市,发挥示范带头作用,为高质量推进工程质量治理行动积累经验;同时,督促市、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加大对被查处的违法行为单位和人员的曝光力度。(胡怡)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