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住房公积金可否在西安贷款买房 暂时无法申请

22.03.2015  13: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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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西部网讯 3月17日至3月18日,西部网“民生热线”栏目收到陕西省各级党政相关部门回复网友的9条答复。其中网友反映的“异地住房公积金可否在西安贷款”、“小区隔壁热力站煤尘污染严重”、“陕DDL989公车私用 司机开车买建材”等问题,有了明确结果。

     异地住房公积金可否在西安贷款?

     未在西安缴存公积金无法贷款购房

    3月10日,网友“沧海一粟”反映:我的户口原本在咸阳乾县,现在准备在西安购房,由于当时单位要求就将户口随单位迁往杭州,现在是集体户口,我想咨询下现在杭州的住房公积金可否用于西安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听说这个政策已经开始实施,不知道现在西安能不能办理。

    3月12日,“民生热线”栏目组将网友的情况反映给了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月18日,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予回复:

    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以住房公积金为资金来源,向已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发放的,定向用于在本市行政区域内购买自住住房的政策性住房贷款。

    未在西安市缴存住房公积金的职工,暂无法申请西安市住房公积金贷款。由于各省市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贷款额度等政策有差异,住房公积金信息网络尚未互通,资金信息难以查证,要实现住房公积金跨省互贷,还需整合各省市住房公积金的资金、信息等多方面工作,并且需要防范可能存在的违规套取住房公积金的情况。

     可否自愿办理房贷和公积金绑定?

     贷款还清之前不能申请非销户提取

    3月3日,网友“张小胖”反映,去年10月凑齐首付买了房子,办了公积金贷款,当时没有提取公积金是想攒多一点取出来装修,现在首付的借款才还完,突然被告知3月9日之后无法再取公积金,今年10月份交房装修还没着落。请问相关部门能不能考虑一下实际情况,没有提取过公积金的至少可以提取一次,或者自愿办理房贷和公积金绑定,给我们更多的选择。

    3月12日,“民生热线”栏目组将网友的情况反映给了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

    3月18日,西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给予回复:

    住房公积金具有保障性、互助性的特点。职工因购房资金不足,选择低息还款的住房公积金贷款,是以其他缴存人积累的住房公积金作为贷款购房的补充资金,实现购买自住住房的愿望。

    “住房公积金冲还贷”功能只针对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冲抵是另一种形式的提取,实现逐月自动扣划其个人账户住房公积金用于还贷,确保提取资金优先用于偿还住房公积金贷款。

    住房公积金借款人有享受住房公积金低息贷款的权利,也有及时偿还的义务。只有住房公积金资金充足,才有为其他缴存人提供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基础,帮助更多中低收入家庭通过住房公积金贷款解决住房问题,充分体现住房公积金的互助性。

    因此,在住房公积金贷款未还清之前不能以其他形式申请非销户提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