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住房城乡建设委落实“一把手”应诉制度

25.05.2016  10:04
  近日,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员会发布《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及副处级以上干部出庭应诉工作的通知》,落实北京市政府关于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的规定,要求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上干部每年作为诉讼代理人必须出庭应诉至少一次。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直接参与庭审,能够让领导干部可以充分了解案件相关工作的现状,及时发现存在的问题,可以更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改进行政管理和执法工作,最终减少行政纠纷数量。(来源:中国建设报)                 责任编辑/张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