评论:体育娱乐化不能模糊社会责任感
最近,林丹为某时尚名牌拍摄性感写真集越炒越热,刘翔则被“狗仔队”发现长达5个月未与新婚妻子葛天见面,成为八卦分子茶余饭后的谈资。(3月29日《广州日报》)
体育娱乐化现象屡见不鲜,林丹、刘翔成为八卦头条不奇怪,一些体育明星还主动踏足娱乐界、时尚界。比如“小鲜肉”宁泽涛出席时装品牌活动,他的前辈孙杨参与了一期“跑男”节目,至于“老鲜肉”田亮早已是综艺节目里的熟面孔。
一方面,“名人效应”在任何领域都成立,运动员只要名气够大,就一定会被八卦被娱乐。另一方面,体育娱乐不分家,体育天生就具有一定娱乐功能。应该说,我国体育界长期以来娱乐元素缺位,人们一想到运动员,想到的只是“刻苦训练”“肌肉发达”等零碎的刻板印象,却缺乏对其作为“人”本身的了解。正是近年来受到欧美体育界娱乐化倾向的影响,运动员的公众形象才开始变得有血有肉起来。
但要强调的是,体育娱乐化是应该的,但娱乐化并不意味着什么博眼球就做什么,娱乐也该有度。体育明星、娱乐明星都应该有所反思,作为在青少年中具有巨大号召力的公众人物,他们的一言一行会对青少年产生怎样的影响。一些媒体喜欢挖人隐私、只关注花边绯闻的做法,同样不可取。公众人物和大众媒体都应承担各自的社会责任,让运动员以健康向上的形象,来推动社会正能量的传播。
体育不仅有娱乐功能,还有公益功能。比如世界上娱乐化最成功的体育比赛NBA,一手提升篮球的娱乐性,一手也不忘做慈善、搞公益,回馈社会。NBA有一个传统慈善项目叫“读书成才”,将每年3月定为读书月,球队会组织球星到幼儿园或社区,给孩子们朗读书籍。各个球队也会自行组织五花八门的慈善活动,比如休斯顿火箭队就曾搞过慈善赛为自闭症儿童募捐、为当地社区提供100台空调以度过炎夏、发起“5美元改善孩子饮食”活动等等。
一言以蔽之,体育娱乐化本身是值得鼓励的,但娱乐化也应“有所为有所不为”,为与不为的判断标尺就是对社会是否有正面影响。体育娱乐化的同时,也应该要对体育公益性和运动员社会责任的重视。只有两者并重,体育才能既调剂了人们的生活,又给社会带来拼搏向上的正能量。
(章门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