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部法制报】永寿:年关将至集中兑付40余万元 26名工人送锦旗表达谢意

11.01.2016  09:35
  近日,陕西咸阳市永寿县人民法院大门口锣鼓喧天,26名拿到血汗钱的工人联名为法院和执行法官送来“持正义秉公执法,为民工讨薪维权”、“公正执法得民心,真心为民显真情”的锦旗表达感激之情。

  被执行人鹿野公司因经营管理不善,连年亏损,无力偿还长征银行借款,长征银行申请永寿法院执行公正文书。立案后,永寿法院向被执行人依法送达了执行通知书,被执行人逾期未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法律义务,永寿法院于2014年7月24日依法查封了被执行人位于永寿县的厂房及生产用地6104.5平方米。因被执行人再无其他财产可供执行,执行法官遂对查封物评估、拍卖三次,但均流拍。后执行法官组织双方当事人多次协商,双方对查封物(包括被执行人所有财产)以240万元变卖均无异议,后查封物以240万元变卖。在向购买人交付标的物过程中,执行法官发现被执行人拖欠管理人员及工人工资40余万元,致使交付遇到障碍。基于案件实际情况,执行法官提出了用双方当事人财产支付案外人工资的思路,并多次向双方当事人讲明利害,在双方当事人明确表示同意的前提下,从变卖价款中抽出40万元用于兑付工人工资。2015年12月30日,双方当事人在永寿法院集中兑付了26名工人工资40万元。案件得以顺利执行,取得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高度统一,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法官感言:本案案由虽不属涉民生案件,但在执行过程中涉及了工人群体的切身利益,如果处理不当,可能损害弱势群体利益,引发集体上访,又导致案件无法正常执行。永寿法院在工人本身没有参与诉讼、被执行人再无财产可供执行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工人利益,最大限度保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促进了社会和谐稳定。这是永寿法院开展涉民生案件集中执行活动以来的又一成果,也为永寿法院2016年的执行工作开了个好头。(文中当事人均系化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