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坪县第十七届人大常委会自换届以来,在依法履行好监督职能的同时,始终把加强与镇人大的联系指导作为份内职责,以上率下、多措并举,统筹推进、狠抓落实,使全县镇人大有名有份、有为有位,工作真正走上了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
注重联系指导。 县人大常委会领导分片联系各镇人大和代表小组,按时指导镇人大会议和活动;县人大开展监督检查等活动邀请镇人大主席参加;镇人大主席固定列席县人大常委会会议。以此增强联系沟通、上下联动,互鉴交流、促进工作。
强化机制保障。 通过县人大常委会的积极争取,在县委、县政府的重视支持下,镇人大工作经费和代表活动经费从无到有,现已分别按每镇2万元和每代表300元列入县财政预算;每年召开镇人大工作会议,总结经验,表彰先进,帮助镇人大谋划思路,明确任务。并将镇人大工作纳入全县目标责任制考核,权重占各镇目标责任制考核总成绩的4%。从而,更加促使各镇党委、政府对人大工作的重视和支持。
充实干部力量。 各镇人大都设立专职人大主席1名,提名为县级人大代表人选,配备专兼职工作人员2名。专职主席是党员的进入同级党委班子,从根本上一改过去“自导自演”的局面,切实为镇人大日常工作的有序开展提供了人力支撑。
狠抓阵地规范。 今年,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委《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人大工作的决定》精神,县人大常委会在学习借鉴兄弟县区镇人大规范化建设经验后,充分结合本县实际,制定了镇人大规范化建设实施方案和各类制度样本,高标准推进,并通过验收。目前,各镇人大均达到了“两室”、三册”、“四簿”、“五有”、“十上墙”、“十备查”的建设标准。即“两室”(镇人大办公室、人大代表活动室);“三册”(镇人大代表名册、人大主席团组成人员名册、政府组成人员名册);“四簿”(代表小组活动登记簿、议案建议办理登记簿、代表履职登记簿、接待群众信访登记簿);“五有”(有牌子、有办公桌椅、有电脑设备、有档案柜、有活动经费);“十上墙”(镇人大办公室、代表活动室制度上墙各5项:镇人民代表大会职责、镇人大主席团职责、镇人大主席职责、镇人大专(兼)职干部职责、镇人大组建代表小组示意图;人大代表的权利和义务、镇人大代表职责、镇人大代表学习制度、镇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镇人大代表小组工作职责);“十备查”(镇人民代表大会工作制度、镇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工作制度、镇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工作制度、镇人大主席工作制度、镇人大代表工作制度、镇人大代表评议工作制度、镇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镇人大代表向原选区选民述职评议办法、镇人民代表大会关于镇人大代表建议和意见办理的规定、镇人大主席团成员联系代表和代表联系选民办法)。
通过县人大常委会的不懈努力和强有力的指导措施,使基层民主法治建设逐步得到加强,镇人大工作迈上了新台阶,实现了县镇人大工作同部署、同考核、业务水平同步提升。
(吕鸿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