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4年11月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延期考核审查意见的公示

07.11.2014  17:21
  我厅对2014年11月受理的建筑施工企业特种作业人员延期申请材料进行了审核,现将审核意见予以公示,公示期10个工作日(11月10日-11月21日)。任何单位及个人如对公示意见有疑义,可在公示期内向我厅提出书面陈述,陈述材料需加盖公章或签署真实姓名及电话,逾期不予受理。   公示期满后,领证人员持本单位介绍信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到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便民服务中心办理本单位领证手续。地址:西安市东新街240号茂通大厦4楼。    附件:2014年11月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延期考核合格名单(1040人)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2014年11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