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清洁能源 拒绝燃煤污染 --致广大市民的一封信
市民朋友们:
近年来,我市将治污减霾作为头号民生工程,以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持续加大环境治理工作力度。全市上下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同舟共济、众志成城,在这场保卫古城蓝天的攻坚战中,广大市民克服困难,以实际行动全力支持,展现了顾全大局、无私奉献的精神风貌。为此,我们向广大市民致以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然而我们面临的形势依然严峻,一次次的雾霾袭扰揭示了大气污染防治的复杂性、艰巨性和长期性,充分表明我市环境空气质量还很脆弱,治理雾霾任重道远,需久久为功!
当前,燃煤散烧污染还较为突出。燃煤散烧会产生大量的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烃类等气态污染物,据测算,散烧一吨煤产生的污染物是大型锅炉超低排放量的10倍以上,对环境空气质量影响很大。而且燃煤散烧污染都是低空排放,对燃煤用户的身体健康影响更为直接、更为严重!
近年来,市政府大力开展燃煤散烧管控工作,将城四区( 新城、碑林、莲湖、雁塔 )及各开发区( 高新、经开、曲江、 浐 灞、航天基地、航空基地、港务 )全部划定为禁燃区,其他各区、县建成区按照不少于80%的要求分别划定禁燃区。(具体范围是 灞桥区: 东到灞河,南至绕城高速,西至东三环,北至东城大道; 未央区: 东至北辰大道,南至龙首北路,西至朱宏路,北至东风路; 阎良区: 东至新兴大道,南至阎良机场,西至西禹高速,北至关中环线; 临潼区: 东至环城东路,南至骊山,西至行者路,北至桃源路; 长安区: 东至北长安街,南至神禾二路—学府大道,西至文苑路,北至西部大道; 高陵区: 东至水景公园十字公园路,南至江毗路,西至西环路,北至高油路; 蓝田县: 长坪路北段、中段以东,长坪路东段以北、东街、孝泉路、新城路以西,北环路东段以南,蓝新路与北环路十字至迎宾路与蓝新路十字以西; 周至县: 东至辛家寨十字,南至工业路,西至凉水泉,北至北环路; 户县: 东至人民路,南至吕公路,西至涝滨路,北至渼陂路)。
禁燃区内全面禁止生产、销售散煤等高污染燃料,从事餐饮等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不得使用原煤、蜂窝煤等高污染燃料,全部改用天然气、电、油、液化石油气等清洁能源。禁燃区外,鼓励使用清洁能源,或使用具有经营资质的煤炭配送网点销售的燃煤。2017年,我市将对全市禁燃区内使用原煤、蜂窝煤从事经营活动的单位或个人燃煤散烧污染问题进行拉网式执法检查,将采取查封扣押、停业整改、清理取缔等措施整治燃煤散烧污染,请大家能够理解和支持,积极配合各相关职能部门执法并自觉停止使用散煤。
市民朋友们,为了我们共同的健康,为了能在“西安蓝”中长久地安居乐业,让我们积极行动起来,拒绝燃煤散烧,使用清洁能源,积极举报违法散煤销售点和燃煤散烧违法经营行为,为古城西安的空气质量提升做出应有的贡献!
西安市治污减霾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7年1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