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暖又遇"碰口费" 律师:热力公司应与业主协商
西部网讯(陕西广播电视台《第一新闻》)去年《第一新闻》曾多次关注西安一些小区因为管网建设费、也就是“碰口费”的问题迟迟不能供暖,糜家桥小区就是其中一个;在节目播出之后,小区最终来了暖气;可今年,小区又贴出了收取管网建设费的通知,因为这个问题没能解决,直到11月16号,小区的暖气还是冰的。
小区供暖又遇“碰口费”问题
省市物价两个文件两种要求
11月16号,记者来到西安高新区糜家桥小区。小区业主告诉记者,他们已经交了采暖费,可今年的暖气却迟迟不来。
小区业主:“一个平方收我们80块钱(管网建设费),你得收的让我们心里明白为什么要收这80块钱?你说管道改造接口费,去年都解决了,都说不收了,去年供了一冬天好好的,今年就又不给供了,说这80块钱没交。”
在糜家桥小区记者看到了要求收取管网建设费的通知,通知上说,小区原使用小燃煤锅炉供暖。由于锅炉老化和响应西安市的治污减霾要求,去年小区锅炉被纳入到全市燃煤锅炉拆改范围。由西安高新区热力有限公司对小区接入市政集中供热。之前锅炉改造的集中供热管网建设费已由高新热力公司先行垫付。为保证今冬正常供暖,每户要缴纳每平方米80块钱的管网建设费。
西安高新热力有限公司工作人员:“咱现在是给糜家桥(小区)暂时没供暖,具体原因是前期的一些费用。”
小区业主说,去年小区也发生了碰口费的问题,最终没有收而且还供了暖。那么,今年为何再次要收“碰口费”?依据的又是什么?记者从糜家桥小区物业、社区居委会了解到,他们只是按照西安高新管委会的要求,今年10月在小区内张贴通知,代高新热力公司收取费用。随后,记者来到西安高新管委会,工作人员拿给记者一份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52号文件,表示他们是按此执行,其他的不愿多说。
记者了解到,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2014年52号文件是《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2014年治污减霾工作推进方案的通知》,里面确实有城六区以及开发区的既有小区(航空基地除外)不得高于每平方米80元的供热管网建设的相关费用,时间是2014年8月21日,责任部门是西安市物价局。
西安市物价局工作人员:“它是叫供热管网建设费,就是你要暖气改集中供热,就是80块钱一个平方。”
当记者询问,根据陕西省物价局2011年146号文件要求,不得收取管网建设费时。西安市物价局工作人员给出了这样的回答。
西安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这两个文件我们都解释不了。如果要是对这个文件有异议,你得要跟市政府那边去反映,你要问这个146号文还执不执行,你得问问省物价局。”
省物价局:146号文件还在执行中
律师:西安市政府52号文件缺乏法律依据
记者采访过后,11月17号下午,西安高新热力公司开始给糜家桥小区供暖,然而这“碰口费”的问题并没有解决。记者调查发现,西安目前出现“碰口费”矛盾的主要是一些之前使用燃煤锅炉集中供热的老旧小区。而对于该不该交“碰口费”,省和西安市物价局发布了两种不同的文件,那么,究竟应该按照哪一个执行呢?
记者从省物价局了解到,2011年10月17日,陕西省物价局发布关于调整我省集中供热价格的通知,即2011年第146号文件。其中明确规定,本次热价调整后,热力企业除热价以外,不得以入网费、开口费、管网建设费、管网材料费等名义向各类用热户收取其他费用。而西安市人民政府下发的52号文件是2014年西安市治污减霾工作推进过程中特殊时期的一个临时政策。
陕西省物价局商品价格处副处长朱倩:“2011年,我省调整集中供热价格的时候,下发了一个陕价价发146号文件,这个文件规定,热力企业除了热价以外,不得再收取入网费,开口费,管网建设费,管网材料费等费用,这个文件目前仍然在执行,它的执行范围是全省所有集中供热的用户。”
记者了解到,早在2001年4月16日,原国家计委和财政部就下发了关于全面整顿住房建设收费取消部分收费项目的通知,通知中明确规定了取消暖气集资费。而且文件中强调指出凡与本通知公布取消的收费项目性质、内容相类似的,不论冠以何种名称,一律取消。
今年10月30号,陕西省物价局公布2015版《陕西省定价目录》,从11月15日起开始实施。目录供热项目的定价部门授权设区市人民政府,定价内容只包括城镇集中供热的出厂价格和销售价格两项。法律界人士表示,西安市政府下发的52号文件中要求收取管网建设费没有法律依据。
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丁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的规定,政府指导价和政府定价的具体定价权限和具体适用范围,以中央和地方政府定价目录为依据。而陕西省的定价目录刚刚做了修改供热的价格定价,政府只有两项,第一项就是供热的出厂价格,第二个就是销售价格。除此之外,政府不得定价,因此西安市政府52号文件缺乏相应的法律依据。”
丁律师说,虽然不存在政府定价,但目前的现实情况是,老旧小区的燃煤锅炉改造在管网铺设的过程中确实会产生费用。为了能够更好地解决问题,除政府补贴外,这些费用的分配最好是由政府、热力公司和小区业主三方协调。
陕西许小平律师事务所律师丁诚:“我觉得最好是由政府居中进行协调,促进热力公司和业主尽量达成一致意见。在公平合理的基础上,确定一个合理的价格。”
编辑:白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