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环保局检查供热企业 煤质超标最高可处罚货值三倍罚款

16.11.2017  11:06

  原标题:市环保局检查供热企业 排放超标最高罚100万

  

 

  企业排放超标,最高将罚款一百万元;煤质超标,最高可处罚货值三倍罚款……11月15日,市环保局组织环境执法人员兵分五路对我市27家集中供热企业展开检查,通过检查污染物排放情况、燃煤煤质情况、驻厂监管工作开展情况、污染物处理设施运行情况等,确保涉气企业达标排放。

  记者跟随其中一组检查人员来到西安西联供热有限公司,记者在企业在线监控室看到,监控大屏上记录着实时的排放数据。氮氧化物、二氧化硫等污染物浓度均低于国标。该企业负责人表示,接到Ⅲ级应急响应通知后,企业通过降低烟气污染物排放浓度方式,实现在烟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基础上减少排放总量10%的要求。

  随后,记者随检查人员来到西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记者看到,企业煤场设置了防风抑尘网,用来改变风速和风向,减少刮风造成的煤尘污染。厂区内道路清扫保洁也很到位。企业在线监控数据显示,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和烟尘排放分别为22.43毫克/立方米、43.52毫克/立方米、8.29毫克/立方米,均低于国标要求。

  为了确保在线数据的准确性,检查人员分别对供热企业烟囱排污口污染物进行了现场检测,并到煤场采集了煤样带回,交由有资质的检测企业进行煤质检测。本报将在第一时间对煤质检测结果进行公布。

  西安市环境监理处副处长王晓阳表示,整个采暖季,环保部门将采取一系列措施打击违法排污行为。在燃煤锅炉秋冬季防控方面将坚持最严格的标准、落实最严格的措施,实行最严格的监管。监测人员对企业瞬时排放情况进行检测,一旦发现超标,按照《大气法》予以10万到100万元的处罚。

  对煤质超标的企业,处燃煤货值金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比如一个供热企业进了100吨煤,每吨500元,货值金额为5万元,若煤质超标,会罚5万到15万元。同时,实施24小时驻厂监管,对我市火电、水泥、供热行业所有重点涉气企业开展24小时驻厂监管,对企业生产设施运行、污染物排放、污处设施运行、燃煤煤质达标情况及企业扬尘情况进行重点检查,严防严控涉气企业违法排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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