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鸡渭滨:依托基层走访机制 助推“法治乡村”建设
今年以来,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延伸服务触角,努力践行司法为民理念,依托基层走访机制,以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和司法保障,助推“法治乡村”建设。
强化三项措施,依托走访营造“法治乡村”氛围。 该院着眼基层工作实际,立足职能,在分片包抓、带案走访、专项走访上下功夫,努力营造“法治乡村”良好氛围。一是开展分片包抓。将全院干警分配至辖区79个村组(社区)结对包抓,深入基层,第一手了解包抓村组(社区)情况,立足职能提出意见建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二是随带案件走访。通过走访,收集核实职务犯罪线索,对群众反映集中问题,组织力量集中查处一批危害群众利益案件。三是专项活动走访。结合举报宣传周、检察官进村(社区)、“千名干部联系千户企业”等专项活动,开展广场宣传,发放资料、接受咨询,对工程建设中可能出现的职务犯罪苗头性、倾向性问题,进行同步预防监督。
围绕三项职能,依托走访扬起“法治乡村”风帆。 积极履行服务大局、化解矛盾和预防犯罪职能,多维度推进“法治乡村”建设。一是服务美丽乡村建设。立足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履行检察职能,做好法律服务文章。主动联络村、社区提供必要的法律服务,将分片包抓干警联系方式、检务公开手册等送到村民手中,畅通服务渠道。二是加强矛盾化解。依托刑事和解机制,加强轻微刑事案件调解,发挥信访窗口平台作用,妥善处理信访案件,实现办案三个效果有机统一。三是开展涉农预防。在部分乡镇作农村干部职务行为风险及预防对策讲座,通过现场介入村级项目的招投标环节等形式保障村级事务运行的公正合法,调动村民参与村务监督积极性形成监督合力。
促进三个转变,依托走访牢筑“法治乡村”基石。 一是促进村民观念转变。通过宣传相关法律法规,提高村民参与基层自治的主人翁意识,引导群众通过选举、监督等方式参与村务管理,正确理性维权。二是促进村干部观念转变。通过走访交流,引导村干部树立正确的权力观,讲求奉献精神、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法律知识学习,明确权力行使边界,牢记法律底线,提升依法办事能力。三是促进基层社会治理转变。积极引导完善村民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和各项民主制度,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土地整理等涉及重大利益事项的管理、决策与监督,督促落实村务公开、基层民主选举制度,促进基层社会治理创新。
(作者:宝鸡市渭滨区人民检察院 刘俊峰 编辑:刘剑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