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强:依法审理特赦案件 圆满完成工作任务
周强指出,特赦是国家依法对特定罪犯免除或者减轻刑罚的制度,是一项国际通行的人道主义刑罚执行制度。此次特赦是我国现行宪法颁布实施以来的第一次,国内和国际社会高度关注。今年是中国人民抗日战争暨世界反法西斯战争胜利70周年,在这一特殊的历史时刻对部分服刑罪犯实行特赦,具有十分重大的政治意义和法治意义。此次特赦有利于彰显我们党的执政自信和制度自信,进一步树立我国开放、民主、文明、法治的大国形象;有利于更好地坚持依法治国与以德治国相结合,形成维护宪法制度、尊重宪法权威、保障宪法实施的社会氛围,促进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有利于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中华民族优良传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发挥特赦的感召效应,促进罪犯改过自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有利于进一步凝聚党心民心,激发广大人民群众的爱国热情,振奋民族精神。各级法院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深刻认识这次特赦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做好特赦工作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 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狠抓工作落实,坚决完成好党和人民交给的重要任务。
周强强调,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主席签署的主席特赦令、全国人大常委会决定及有关实施办法,依法公正高效审理好特赦案件。要严格把握特赦案件的实体条件,加强审查把关,确保每一份特赦裁定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要坚决防止腐败,坚决杜绝造假,凡符合特赦条件的一个都不能漏,一个不能少,凡不符合特赦条件的坚决不予特赦,一个不能多。要严格遵循特赦案件的办理程序,规范案件受理和审理,规范法律文书制作和送达,务必做到严谨规范。所有特赦裁判文书都要公开发布,接受全社会的监督。对服刑较为集中的特赦罪犯要采取集中宣告送达的方式,扩大特赦裁定的影响。要严格把握特赦案件的总体时间要求,集中人员力量,依法快速审理、快速裁定,严格保障审理质量和特赦工作整体进程。
周强强调,要加强组织领导,把审理特赦案件作为一项重大政治任务切实完成好。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加强组织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各级法院“一把手”作为第一责任人要负起领导责任,班子成员要各司其职、通力协作,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保特赦案件依法有序办理。要紧紧依靠党委和党委政法委的领导,加强与其他部门的配合,完善工作衔接,形成工作合力。要严守工作纪律和审判纪律,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坚决杜绝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徇私枉法行为,坚决杜绝办关系案、人情案、金钱案,坚决防止违纪违法问题发生。对在审理特赦案件中发生违纪违法问题的,要从严惩处、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并严肃追究相关领导人员责任。要做好新闻宣传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确保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最高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沈德咏主持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景汉朝就贯彻落实工作中的相关问题作了说明。最高人民法院特赦工作办公室成员单位审监庭、立案庭、审管办、新闻局等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参与特赦工作同志在主会场参加会议,各高、中级法院部分领导、有关部门负责人及参与特赦工作同志在分会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