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赢得人民信任支持

30.01.2015  11:17

 
        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是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的必然要求。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全面阐述了依法履行政府职能的基本要求和中心任务。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时,依法治国基本方略要全面落实、法治政府基本建成。
        在省“两会”上,不少代表委员认为,所谓法治政府,就是行政主体按照合法行政、合理行政、程序正当、高效便民、诚实守信、权责统一的要求,行使权力,履行职责,承担责任。省人大代表、礼泉县县长王强民说,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就是要求政府在法治化轨道上行使行政权力,防止权力任意扩张,按照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授权不可为的原则,厘清权力边界,建立权力清单。要更加重视履行宏观调控、公共服务、市场监管、社会管理、环境保护等职责。只有界定好政府的职能和作用,政府不越位、不越权、不滥权,才能解决目前政府职能越位、缺位和不到位并存的问题。同时,对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要积极回应,对社会公众的需求和关切,要事不避难,敢抓敢管。
        当前,我国正处在全面深化改革和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时期,依法全面履行政府职能是更好发挥政府作用的重要保障。省人大代表、咸阳市市长卫华表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以规范和控制政府权力为核心的行政法律体系逐步形成。但总体来看,行政组织和行政程序法律制度还不够健全,行政机关职能交叉、机构重叠、政出多门等问题依然比较突出。因此,要切实规范执法行为,积极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坚持职权法定,依法履职,权责统一,使各级政府履行好各自的职责。贯彻依法治国基本方略,深化行政体制改革,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坚持“”、“”同步,“”、“”结合。以行政体制改革推进依法履行职能,突出转变政府职能、优化组织结构和创新行政管理方式,加快推进简政放权;其次是坚持守住“底线”、不碰“红线”。用法治思维引领工作,全力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化、法律化。
        对政府权力的有效监督是依法行政、建设法治政府的关键。省政协委员、西安交大法学院副教授吴平魁说,要健全依法决策机制,加大政府信息公开。依法公开行使职权的依据、条件、要求、过程和结果,使行政权力公正透明运行,让群众看得到、听得懂、能监督。要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民众听证、风险评估、公开透明、合法性审查把关、集体讨论决定作为重大决策的法定程序坚持下来。要加大推广网上审批,确保决策制度科学、程序正当、过程公开、责任分明。
        省政协委员、省残联执行理事会理事长高合元认为,要把政府信息公开作为依法行政的行政权内容,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健全监督问责机制,依法规范和保障行政问责。对财政资金分配及使用、国有资产监管、政府投资、政府采购、公共资源转让、公共工程建设等权力集中的部门和岗位,要实行分事行权、分岗设权、分级授权,完善行政效能投诉受理机制,认真纠正和查处行政效能低下、推诿扯皮等行为,做到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在进一步规范政府权力运行的基层上,保证行政效能进一步提升,用好形象、好作风赢得人民的信任和支持。

      ( 吕贵民  高振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