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法治国与预防职务犯罪工作

14.11.2014  11:43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依法治国的决定,提出了利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问题。这是我国在治国理政方面的又一个进步,是实现法治社会的新举措。依法办事将在我们的现实生活中是一个出现频率很高的词。适应新形势的需要,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也必须走依法治国之路。笔者想就二者的关系谈自己的看法:

依法治国就是依照体现人民意志和社会发展规律的法律治理国家,而不是依照个人意志、主张治理国家;要求国家的政治、经济运作、社会各方面的活动统统依照法律进行,而不受任何个人意志的干预、阻碍或破坏。依法治国是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国家民主法治进步的重要标志,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文化的重要条件,是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保障。党领导人民制定宪法和法律,并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依法治国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社会主义民主和严格依法办事统一起来,从制度和法律上保证党的基本路线和基本方针的贯彻实施,保证中国共产党始终发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

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指检察机关通过预防调查、检察建议、法制讲座、警示教育等形式发现犯罪隐患、提出预防预警、提高国家工作人员拒腐防变的意识,教育公职人员遵法守纪,远离职务犯罪,从源头上遏制职务犯罪的一种行之有效的途径。是减少职务犯罪的治本之策。是检察机关法律监督的职能之一。

依法治国与职务犯罪预防工作二者是从属关系。即后者隶属于前者。任何时候预防职务犯罪工作都必须在依法治国这个大前提下开展工作。根据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必须要依照依法治国为统领,在谋划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时必须遵循依法治国这一总体要求。那么,检察机关如何依照依法治国来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呢?

首先,作为各级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必须与时俱进,依照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在预防工作思路上要以法治思维的理念谋划预防工作。预防工作要实现法治精神统领整个工作这一理念,要非常规范、准确、完备、法制化、程序化地开展工作。要达到这一目的需要每一位预防检察人员的不懈努力和潜心研究。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是一项全新的工作,目前来讲它没有固定的模式。因此,它的发展空间非常广阔,特别是在规范化、法制化、程序化方面还需要进行探索。

其次,是目前检察机关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现状。检察机关目前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参差不齐,形式多样,发展水平不一,而且,各地区发展不尽相同,水平也相差很大。预防职务犯罪的整体水平还有待于进一步提高。从法律层面上讲,法律制定跟不上预防工作的发展需要,在执法过程中,法律的强制力还比较薄弱,规范执法、法律制定方面还很不完善。这在很大程度上严重制约了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的社会效果。执法的威慑力受到了很大限制,法律的尊严和权威性得不到保障。

作为检察机关预防部门应当抽调业务水平比较高,法律知识功底深,善于研究的检察人员充实到预防队伍中来,在完成本职工作的同时,要加强预防工作理论的深入研究和探索。要用法治思维解决实际工作中遇到的突出问题。多开展调查研究,从实践中不断丰富我们的理论水平。把那些在实践中已经得到证实是行之有效的一些好办法、好经验进行很好的总结,然后强化为理论性的东西,通过进一步论证进行推广。在一些未知的领域进行更深入的探索,要打破地域界限,互通有无,同时要注意完善法律在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方面的缺陷。对那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应当通过论证及时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提交议案。增强法律的刚性规定,从而为检察机关更好地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提供坚实的法律支撑。有必要组成研发领导小组在全国检察机关进行深入调研,在最短的时间内制定出内容比较齐全,覆盖面广,可操作性强,社会效果好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实施细则。实现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更规范、更科学、更完善、更法制化、更程序化的操作流程。

  (作者:永寿县人民检察院  任高峰 编辑:贺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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