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方时论: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

02.12.2017  02:43

  为期5天的2013—2022年亚太残疾人十年中期审查高级别政府间会议日前在北京举行。国家主席习近平发来贺信,向会议的召开表示热烈祝贺,强调中国将进一步发展残疾人事业,促进残疾人全面发展和共同富裕,一如既往推动包括亚太地区在内的国际残疾人事业共同发展。

  残疾人是人类大家庭的平等成员。在带领全党全国人民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征程上,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始终高度重视残疾预防和残疾人康复工作,习总书记更是多次接见残疾人代表、对残疾人事业作出重要指示。“中国梦是民族梦、国家梦,是每一个中国人的梦,也是每一个残疾朋友的梦”“让广大残疾人安居乐业、衣食无忧,过上幸福美好的生活,是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体现,是我国社会主义制度的必然要求”“中国有几千万残疾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残疾人一个也不能少”“各项建设事业都要把残疾人事业纳入其中,不断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习总书记这一系列重要指示,始终饱含着对残疾人事业的殷殷关怀,为尊重和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树立了典范,为推动中国特色残疾人事业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加快发展指明了方向。

  党的十九大报告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在发展中保障和改善民生,任务之一就是“发展残疾人事业,加强残疾康复服务”。“十二五”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我国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不断完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初步建立,残疾人生存发展状况显著改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率持续提高,残疾人文化体育服务不断拓展,人道主义思想深入人心。同时还要看到,目前我国仍有相当数量的农村贫困残疾人、近200万城镇残疾人生活还十分困难,残疾人事业城乡区域发展还很不平衡,残疾人群体仍然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难中之难、困中之困。残疾人既是全面小康社会的受益者,也是重要的参与者和建设者,没有残疾人的小康,就不是真正意义上的全面小康。正如习近平主席在贺信中强调:“在全球范围内推进可持续发展,实现‘一个都不能少’的目标,对残疾人要格外关心、格外关注。

  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推进残疾人小康进程是一项重点任务。按照国家“十三五”规划纲要,要聚焦农村、贫困地区和贫困、重度残疾人,健全残疾人权益保障制度和扶残助残服务体系,增加残疾人公共产品和公共服务供给,让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更实在地惠及广大残疾人,使残疾人收入水平明显提高、生活质量明显改善、融合发展持续推进,让广大残疾人生活得更加殷实、更有尊严。我们要推动以保障残疾人健康权、生存权、发展权为主要内容的制度创新,完善和发展覆盖包括残疾人在内的全体人民的普惠制度,完善和发展针对残疾人特殊情况的特惠制度;要按照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参与、残联组织充分发挥作用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要求,提升残联组织履行代表、服务、管理职能的能力,激发残疾人专门协会、残疾人社会组织、志愿助残组织活力。

  随着联合国《残疾人权利公约》和《2030年可持续发展议程》的实施,保障残疾人平等权益、促进残疾人融合发展越来越成为国际社会和各国的普遍共识和共同行动。此次举办的亚太残疾人十年(2013—2022)中期审查高级别政府间会议,是继第一个“亚太残疾人十年”活动在北京发起后再次在北京召开,对中国继续引领亚太地区残疾人事业发展具有里程碑意义。亚太地区是最容易遭受自然灾害和人为灾害的地区,各国家和地区须继续努力,将实现亚太残疾人十年各项目标付诸行动。我们要加强残疾人事务国际交流合作,从“打造人类命运共同体”的角度,充分发挥亚太经济合作组织(APEC)残疾人事务合作机制作用,积极促进残疾人事务对外开放,学习借鉴国际残疾人事务的有益经验,以中国残疾人事业的更大发展,为推进包括亚太地区在内的国际残疾人事业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一花独放不是春,百花齐放春满园。”踏上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新征程,我们要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实现“一个都不能少”目标的重要指示要求,树立残疾人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一支重要力量的观念,从那些关乎残疾人小康进程的具体实事抓起,从那些影响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影响全社会关心关爱残疾人良好社会风气形成的具体实事抓起,为残疾人提供更加广阔的发展空间和追求进步的不竭动力,共同推动中华民族的美好梦想早日实现。

  南方日报评论员

编辑:刘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