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三桥一小区保安如流氓 随地小便屡殴打业主
7月20日晚,家住西安三桥的张先生经过小区大门时,与收费员发生争执,随后遭3名保安殴打。小区多名居民证实,从今年6月起,小区发生多起保安打人事件。此外,保安还经常在小区内随地小便,众多居民敢怒不敢言。
>>小区居民
多名业主被保安殴打
昨日上午,在西安三桥华宇凤凰城小区内,在家中养伤的张先生说,20日晚上9点左右,他骑自行车回家路过小区大门时,由于人行通道来往居民太多,他要求收费员将机动车栏杆抬起“行个方便”,但遭到了拒绝。他正和收费员理论时,一名身穿制服的保安上前动手,随后他打开手机开始录像。
这段时长6分钟的视频显示,这名保安不断用拳头击打张先生头部。随后,又有一名身穿制服的保安,以及一名穿白色短袖的男子围过来,将张先生的自行车踢倒,对他进行殴打,整个过程中张先生未还手,视频最终以手机掉落结束。目前,张先生膝盖部位还有伤痕,头部及颈部仍有大面积擦伤。小区内多名居民表示,此前小区保安年龄较大,待人和善。从今年6月起,小区物业招聘了一批年轻保安,此后频频和业主起冲突。6月初,一名周姓业主因停车费和保安发生冲突,随后遭到殴打。业主出示的照片显示,派出所出警后,从小区岗亭内搜出2根钢管、数根木棍等物品,随后被没收。
小区居民胡先生还反映,保安还经常在小区内随地小便。7月15日,有业主将保安小便时的照片拍下,上传到小区的微信群里,众多业主感到愤怒。胡先生说,这批新来的保安中,有的身上带有纹身,经常在小区内光膀子闲逛,此外还有聚集在小区大门附近喝酒的习惯。
>>小区物业
冲突事件与停车有关
对此,华宇凤凰城小区陕西景颐物业管理公司负责人刘经理表示,小区确实发生多起保安与业主冲突事件,起因与小区内的停车问题有关。刘经理称,小区目前有住户近2000户,车辆1000辆左右,但小区的地上车位仅有230个。今年3月,小区接到有关部门通知,要对小区内的车辆进行管理,从6月起,小区开始对内部车位进行整顿,在整顿的过程中,有保安和业主发生肢体冲突。
业主李先生表示,小区目前正在对外出售地下车库,但销售状况并不好。李先生认为,小区整顿地上车位,限制车辆进入,疑与推销地下车位有关,“现在虽说限制车辆进入,但小区外面的车也可临时出入,一次收3块钱,不限时。”
刘经理回应称,目前小区内多起打架事件已交由公安部门处理;保安在小区内撒尿一事,已向当事保安罚款50元;至于保安在门口聚集喝酒的情况,不能确定是否发生在工作时间内,还要进行调查。
>>业主代表
成立业委会申请早已递交
业主李先生称,小区物业是开发商指定的,物业公司的法人代表和开发商的法人代表是父女关系。刘经理证实了这一说法。
李先生表示,小区一期业主入住已近5年,二期业主也于2012年陆续入驻。从2013年起,小区居民就开始着手筹备建立业主委员会的事宜,但一直没有进展。“现在不少业主提出想要更换物业,那么就更需要成立业委会了。”
作为业主代表,李先生从2013年起就挨家挨户收集业主授权设立业主大会的签名。一份落款为2013年12月的申请书显示,华宇凤凰城小区业主已经向三桥街道办事处递交了关于设立业主大会及业委会的申请。
李先生说:“目前小区完全符合设立业主大会的标准。我把材料递交到三桥街办,一名负责人称要帮我们协调,但一拖就是2年。”
>>三桥街办
设业主大会要找房管部门
昨日上午,三桥街办社区中心主任杨宏武表示,目前,三桥地区内还没有小区设立过业主大会,华宇凤凰城小区是三桥地区第一个条件较为完备的大型小区,社区中心也支持小区设立业主大会,选举业主委员会。杨宏武称,此前他与小区建设单位进行协商,但建设单位一直以“小区三期尚未建设”为由,拒不配合筹备设立业主大会一事。当李先生问到“建设单位拒不履行义务时,业主能否直接将材料交给街办”时,杨宏武说:“这事还得找房屋管理部门牵头。”
>>律师观点
街道办不能阻碍业委会成立
陕西维恩律师事务所律师吴江涛认为,按照《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当小区条件达到设立业主大会的条件时,建设单位应当书面告知物业所在地街办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建设单位未及时履行告知义务的,业主可以书面告知物业所在地街办或者乡镇人民政府。街办或者乡镇人民政府应当自收到书面告知30日内,组织成立业主大会筹备组。
吴江涛表示,按照条例规定,街办应当收取业主代表的相关材料,并不能私自设立前提条件,阻碍业委会成立。《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街办或者乡镇人民政府未在规定期限内组织成立首次业主大会筹备组的,由区县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如果市民认为街办行为违规,可向街办上级行政部门反映或投诉。
>>延伸阅读
设立业主大会需满足哪些条件?
《西安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管理区域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设立业主大会:
(一)物业出售且已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物总面积50%以上的;
(二)首套物业出售并交付使用满两年的,且房屋出售并交付使用的建筑面积达到物业管理区域建筑物总面积20%以上的。
业主大会可以作出哪些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
(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
(五)续筹和使用专项维修资金;
(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
(七)改变或者撤销业主委员会不适当的决定;
(八)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