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未央区纪委曝光1起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
陕西网讯 (记者 高伟)日前,未央区纪委公开曝光1起查处的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案件。
这起案件是:
中共陕西奥达企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委员会党员、西安嘉宁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刘伟,未央区辛家庙街道新房社区党支部党员、西安嘉宁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奥达文景观园小区物业部经理杨盛楠为恶势力犯罪集团充当“保护伞”问题。2017年11月开始,李小军纠集多名社会闲散人员与西安嘉宁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签订摊位招商合同,在未央区奥达文景观园小区售卖沙子,为垄断该小区沙子及装修辅材经营,多次采取暴力、威胁等手段,打击装修施工人员,排挤、迫使同行退出市场,形成恶势力犯罪集团。经公安未央分局移交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区法院于2019年3月19日对该案进行了宣判。区纪委监委对该案件“同步介入、同步调查”,发现李小军为取得庇护,向西安嘉宁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刘伟行贿人民币六万元,送给西安嘉宁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奥达文景观园小区物业部经理杨盛楠人民币三万元(注: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起刑金额为人民币6万元以上)。刘伟、杨盛楠收受钱款后,为该恶势力犯罪集团提供场所便利,利用职务便利以物业公司名义在小区发布告示,对业主运沙工具和数量做了不合理要求,并安排保安在小区门口看守、执行,变相为李小军等人垄断经营提供保护。区纪委监委认定并报市纪委监委审核,确定刘伟、杨盛楠为恶势力犯罪集团“保护伞”,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相关规定,给予刘伟、杨盛楠开除党籍处分,并将刘伟涉嫌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的问题移交公安机关处置。
上述典型案例反映出个别党员无视党纪国法、违反廉洁纪律,性质恶劣,助长了黑恶势力的嚣张气焰,背离了党的宗旨,败坏了党的形象,危害了党群关系,必须严肃查处、坚决惩治。
未央区各级党组织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牢牢扛起主体责任,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驰而不息有力推进。未央区广大党员领导干部深刻汲取教训,引以为戒,严守党纪国法底线,自觉与黑恶势力作坚决斗争。未央区纪检监察机关充分发挥扫黑除恶“督战队”和打伞破网“先锋队”作用,切实加大对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问题查处力度,敢于担当、勇于碰硬,集中优势力量、凝聚工作合力,持续突破一批重点案件,以强有力的工作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幸福、安全指数。
编辑:钱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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