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施行 确保秦腔艺术繁荣发展有“时间表”“路线图”
5月11日,记者从省文化和旅游厅召开的《陕西省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陕西省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这是全国第一个省级层面制定的戏曲类地方性法规,具有重要的历史意义和现实意义。
全国第一个省级层面制定的戏曲类地方性法规
会上,省文化和旅游厅党组成员、副厅长杜金根介绍,《条例》于2021年11月26日经陕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通过并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我省成为全国第一个省级层面制定戏曲类地方性法规的省份。
《条例》紧扣秦腔艺术传承发展的实际,坚持问题导向,注重立法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在保护传承上体现了新担当,在创新发展上展现了新作为,用秦腔艺术的新气象、新辉煌,为陕西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的价值引导力、文化凝聚力、精神推动力。
《条例》阐明了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遵循的原则,明确了秦腔艺术保护传承的对象,从组织领导、加强规划、部门职能、院团建设、社会参与、保护传承、人才培养、创新发展、保障措施等相关方面,对推动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作出全面系统的规定,具有科学性和可操作性。
贯彻落实对于繁荣发展我省戏曲事业具有重要意义
秦腔是我国最悠久的剧种之一,是陕西的艺术瑰宝,被誉为“中国梆子戏鼻祖”,在西北地区乃至全国具有较大影响,深受广大群众喜爱。
据介绍,目前,我省共有各类秦腔艺术表演团体173个(国办团体25个,改制转企团体33个,民营团体50个,民间班社65个)。其中,有中国共产党创立的第一个红色戏曲团体,被誉为“秦腔最高学府”的陕西省戏曲研究院;有中国现存最古老的艺术团体,从成立时间上讲,在世界上仅次于英国皇家大剧院和莫斯科大剧院的西安易俗社。共有各类秦腔艺术人才426人,占全省戏曲人才的71.5%。
省艺术研究院院长丁科民表示,截至2015年8月31日,我省共有戏曲剧种26个,汉调桄桄等7个戏曲剧种处于濒危状态。“当下秦腔的发展状况,让人亦喜亦忧。喜的是秦腔仍然是陕西和西北发展最好的大剧种,演出团体、演职人员、演出剧目占全省戏曲的绝大部分。忧的是一大部分院团人才流失严重,演出市场减少,生存比较困难,亟需各方面大力扶持。”
今年是《条例》实施的第一年。杜金根表示,我省将做好秦腔艺术的保护传承发展工作,通过全方位、深层次、多形式的学习宣传活动,让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深入人心,为《条例》的实施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研究制定秦腔艺术中长期发展规划,确保我省秦腔艺术繁荣发展有“时间表”“路线图”。健全和完善秦腔艺术保护传承发展的体制机制,为剧种保护、剧目创作、院团发展、人才培养、理论研究、宣传普及等提供有力的政策支撑。把《条例》明确的责任落到实处,努力培育有利于秦腔艺术活起来、传下去、出精品、出名家的良好环境。
增强了秦腔从业人员的文化自信
发布会上,省戏曲研究院党委书记、院长李梅表示,《条例》的出台和相关政策的利好,为陕西戏曲艺术发展、秦腔的保护和传承提供了难得的机遇。目前,省戏曲研究院艺术队伍已形成了完整的三个人才梯队:以14位“梅花奖”演员和多位国家一级演员组成的第一梯队;以一大批优秀中青年演员组成的第二梯队;以百余名第十期学员培训班为代表的青少年后备人才梯队,保证了秦腔艺术的薪火传承。今年,计划推出《郝家桥》《绿洲》两部现实题材戏曲剧目。“这两部戏都有着鲜明的地域特色,已经入选了‘陕西省新时代现实题材创作工程重点选题目录’,《郝家桥》还同时入选了文旅部的‘新时代现实题材创作工程’。我们一定精心打磨,力争创排出代表陕西戏曲一流水准、攀登国家艺术高峰的新时代现实题材剧目,以实际行动贯彻落实《条例》。”
西安易俗社党支部书记、总经理惠敏莉表示,“《条例》的出台,将为我省秦腔艺术在新时代保护传承发展提供法律保障和政策支持,极大地增强了从业人员文化自信。”近年来,易俗社积极承担起国家非遗重点保护单位和国家级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双重职责,坚持打造精品剧目和注重经典传承两手抓。在易俗社成立110周年之际,拟举办易俗社110周年华诞演出暨纪念大会、易俗文化大讲堂暨高峰论坛、出版《中国戏曲典藏·百年易俗社》系列丛书、非遗传承展演暨老艺术家从艺纪念活动、易俗社原创剧目展演、易俗社巡演、易俗社杯戏曲大赛、易俗社主题音乐会及座谈会、易俗社秦腔社团活动、秦腔首部3D电影《三滴血》展映、易俗社戏曲舞美展、易俗社戏曲服装秀、“我与易俗社”主题征文、书画、摄影展等系列纪念活动。
同时,创排抗疫主题剧大型眉户现代戏《滚烫的年华》,大型秦腔历史剧《昭君行》,复排经典传统剧目《湖阳春梦》等,并根据排练情况为中青年演员复排经典折子戏。还将对《劳模刘西有》《织梦人》等剧目进一步打磨提升。
编辑: 石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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