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护秦岭,我们的“绿色心脏”

22.12.2014  12:31

——省人大常委会开展《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专项执法检查纪实

      明媚的阳光下,湛蓝的天空清透无尘,散发出灿烂的光辉,冬日的秦岭别有一番韵味。12月16日至17日,省人大常委会对《陕西省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贯彻实施情况及秦岭北麓西安段违法建筑拆除和生态恢复情况进行专项执法检查。检查组分为两个组,第一组由省人大环资委主任李建伟任组长,第二组由省人大农工委主任何发理任组长。在检查组重点抽查的同时,组织由省国土厅、环保厅、住建厅、林业厅分别组成的4路核查组,对202栋违建拆除整改情况,逐一进行核查,形成“一图一表一说明”详细资料。
      秦岭是我国南北地理、气候分界线,享有世界生物基因库的美誉,更是陕西的绿色心脏,绿色名片。然而,1997年至2012年,秦岭北麓形成了一批违法建筑,一些人员在秦岭北麓变相建设违法建筑,通过投资村基础设施建设,非法获取集体土地使用权。今年3月以来,有关新闻媒体报道了秦岭北麓存在违建别墅问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和中央、省委高度重视。西安市成立了“秦岭北麓违建整治调查小组”,以11月底为界,对查处的违法建筑分类处置、逐栋倒排时间、制定具体处置方案,实行“一栋一案例,一户一个工作组”方法,建立处置台账,处置一栋,核查一栋,销号一栋。共排查出违法建筑202栋,截止11月13日,违法占用耕地、林地145栋已全部拆除,占用建设用地审批手续不全的57栋已没收整改。
      在长安区太乙宫街道西岔村,原来违建所占的林地已栽上了油松和翠竹,远远望去,与周边林地地貌融为一体。长安区太乙街办负责人向执法检查人员介绍说,“以前这块空地上共有违建12栋,占地14.6亩,9月23日开始拆除,4天后拆完,建筑垃圾清理完毕后,现场覆盖了厚厚的一层黄土,并栽上了油松和竹子。
      省人大常委会环资工委主任李健伟问起违建责任人的处理情况。现场负责人说“对于相关责任人警告处分,我来得晚,但也有处分,涉及到的村干部都处理了。
      据了解,在这次违建整治行动中,西安市决心大、行动快、措施硬,对调查处置过程中查明的违纪违规人员,也已做出相关处理,其中110人给予党纪政纪处分,90人给予组织处理。
      在西安市长安区子午街办南豆角村一处已拆除的违法建筑,检查组了解到,此处原来是用作经营农家乐。“群众对违建拆除反应大不大?”面对检查人员的询问,西安市长安区子午街办南豆角村一位村民直言道:“大么,以前这里是办农家乐的,村民在这里打工还有收入。现在拆除了都种上树,村民收入减少了!”但当检查人员告知他这里是基本农田,不能盖违章建筑时,他又赞同地说:“那拆了也是应当的,谁都不能违反政策法律!” 
      秦岭深处寒风凛冽,路边小河中依稀可见碎冰,一阵阵寒意袭来。长安区滦镇石峡沟一处已拆除的违法别墅建于山林深处,由于山路崎岖车辆前行困难,检查组人员弃车而行,步行三十多分钟才到达,大家都惊诧于别墅选址的隐蔽、惊叹于违建人的“眼光”。
      两天时间里,检查组人员不畏严寒先后深入到长安子午街办台沟村、西村、滦镇王家沟,户县涝峪八里坪村、五泉村,周至耿峪等违法建筑拆除现场实地查看。每到一处,检查组人员都要对违法建筑占用的土地亩数及性质、植被恢复等情况进行详细询问,对拆除前原貌与拆除后的场地进行了“一对一”核查对比,不放过一丝细节。
      检查组指出,尽管秦岭生态保护总体情况不错,但要想长久保住已经取得的成效,还需要在进一步深化认识、理顺体制、完善设施、加大投入等方面下功夫,一条一条地落实好秦岭保护《条例》,同时加大执法力度,让执法检查常态化,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
      检查结束时,大家回望秦岭,蓝蓝的天空飘着朵朵白云,山峦叠嶂,幽静而美丽,不禁感叹,秦岭是我们共同的生态家园,保护它人人有责,我们全社会要形成以保护秦岭为己任,共同监督的氛围,齐心协力保护好陕西的“绿色心脏”。

    (张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