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看场子为由强收"保护费"11万元 5男子现已获刑
14.11.2014 09:12
本文来源: 陕西网
以为游艺厅提供安全庇护为名,5名无业男子多次采取威胁、恐吓手段,强行收取“保护费”达11万余元。11月10日,5男子被未央法院分别判处2年至4年6个月有期徒刑。
贾某、杜某等5名男子均是不到30岁的无业人员。2012年4月至同年10月,5人以给西安某电子娱乐有限公司设在城北某村的游艺厅提供安全庇护、看场子为由,多次采取威胁、恐吓手段,强行收取“保护费”,共敲诈勒索游艺厅“保护费”11.4万元。其间,杜某还因某游艺厅经理刘某不听话,持钢管圆凳对其进行殴打,致其外伤性鼓膜穿孔,闭合性胸部损伤、胸壁挫伤、肺挫伤、多发性软组织损伤,经鉴定为轻伤。电子娱乐有限公司报案后,警方经过侦查,先后将5人抓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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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11.2014 0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