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成效清单

13.01.2015  12:31
 

  省人社厅领导班子制定6个方面24项整改措施,已整改完成19项,其余5项正在加紧论证、推进。

  与上年相比,2014年会议和文件数量分别下降22%和6.98%,“三公”经费支出下降27.3%。在全省人社系统所属12大类窗口单位,开展了为期8个月的作风建设专项行动,集中整治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开展了民生政策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2014年确定的7个方面21项改革任务基本完成。取消下放行政审批事项8项,比例达33.3%。强力推动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对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行托底安置,将残疾高校毕业生纳入一次性求职补贴范围,就业见习补贴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1000元,国有企业单位接纳高校毕业生见习人数不低于在岗职工总数的1%,安排见习毕业生1.79万人。离校未就业大学生在公益性岗位安置就业2.42万人。在全国首创设立高校校园招聘补贴,17所高校享受校园招聘补贴335.6万元。建立大学生创业孵化基地建设与创业扶持相结合的新机制,启动了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

  创新完善社会保障政策。率先在全国将失业、工伤、生育三项保险缴费费率阶段性降低一半,预计每年全省参保企业减少社保缴费支出近23亿元。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缴费档次由11档调整为12档,按不低于800元的标准建立了丧葬费补助金制度。2014年11月起,在全国首次对领取失业保险金的人员按照一个取暖季平均每人每月225元的标准发放取暖补贴,近3万失业人员从中受益。企业职工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实现“十连调”,月人均水平达到2116元,居全国第12位。建立各类群体社会保险待遇随同企业退休人员基本养老金同步调整机制,政策惠及120多万人。

  完善公务员考录办法,注重从基层一线培养选拔干部,适当降低偏远地区职位学历、专业限定,将优秀工人、农民报考职位年龄上限提高到35周岁。改革公安特警招录办法,从部队退役士兵和警官院校毕业生中录用特警415名。落实《陕西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实施办法》,规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制度。首次采取了“量化打分、积分选岗”的军转安置方式,安置工作更加公开公平。

  按照“简明、管用”的原则,新建规章制度14项,修订、废止各11项,不断巩固教育实践活动成果。

 

责任编辑:殷誉玮  审核:秋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