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宝鸡建设各类保障房和安置房23.7668万套

09.02.2017  11:34
  本网讯 “十二五”以来,宝鸡市将保障房建设管理工作作为“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重要抓手,精心谋划,狠抓落实。   截至2016年底,该市累计投资406亿元,建设各类保障性住房和棚改安置住房23.7668万套。其中公租房10.0398万套,经适房0.6885万套,限价商品房4.4697万套,棚户区改造8.5688万套。住房保障覆盖面达到城镇人口的31%,公租房竣工7.9014万套,已全面分配,分配率达到100%,入住7.5616万套,入住率为95.7%。   高点谋划 统筹推进   按照宝鸡“东扩南移北上”的大城市发展战略,坚持将保障房建设与新型城镇化、工业化和农业现代化相结合,与产业发展、园区建设相结合,与旧城改造、新区开发相结合,与城市配套、公共服务相结合,与小城市培育、重点示范镇建设相结合,充分考虑居民就业生活实际,合理布局,有序推进。同时积极筹措资金,努力做到各种配套基础设施、商业和综合服务设施同步规划、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   明确范围 应保尽保   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多措并举”的思路,该市将满足新市民住房需求作为主要出发点,不断完善保障房分配管理政策,形成了覆盖不同收入群体的保障制度体系,做到应保尽保。一是将符合条件的乡镇教师、医务工作者、引进人才等群体纳入保障范围,并简化外来务工人员、新就业职工、个体商户申报条件,只要在本市有稳定的就业,即可提出申请;二是开发区、工业园区、企业配套建设的公租房,分配由园区管委会和企业根据产业发展、人员结构、住房需求等因素,报经市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备案后,对分配政策实行动态化调整;三是对孤寡老人、重点优抚对象、失独家庭以及获得市级以上见义勇为表彰、特殊贡献奖励、劳动模范称号等保障对象优先保障。   动态调整 提高入住   该市将保障房分配入住情况作为一项重要指标,纳入年度目标考核,结合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人均住房情况,在兼顾建房成本、维修成本的同时,不断降低准入门槛,减少房源空置。将住房困难标准从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6平方米提高到了18平方米,市区城市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从每人每月744元提高到1000元,九县从每人每月704元提高到850元,公租房收入标准由每人每月1860元放宽到2000元。   创新模式 精心管理   一是健全机制,提高效率。坚持“四级管理、三级审核、三级公示”,着力构建行政审批、项目建设、竣工验收、运营管理绿色通道。二是明晰产权,盘活资产。对政府单一投资建设的保障房项目,由审计部门对房屋、用地、基础配套和公共服务等设施进行审计,实行统一管理;对政企联建的保障房项目,审计部门对项目投资逐一审核,实行共同管理。三是租补分离,柔性退出。推行“市场定价、梯度补贴、租补分离”的保障方式,租金收取和补贴发放“收支两条线”。住房保障主管部门会同物价部门,根据房屋所处的区域、房屋状况等因素,合理确定市场租金标准。   扎实创建 幸福安居   以创建“和谐社区·幸福家园”活动为抓手,深入践行“幸福宝鸡”理念,建立生活上解忧、发展上解困、服务上解惑、秩序上解难、精神上解闷的“五解”平台,全面提高保障房小区管理服务水平,基本实现了建成一个小区、打造一个亮点、辐射一片区域、造福一方百姓的目标,保障对象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不断增强。该市完成投资55.72亿元,累计实施保障房小区配套基础设施项目177个,有效解决了供暖、出行、用水、用电、供气等问题。创建的园林式宜居小区绿化率达到40%以上。社区服务中心、医疗卫生服务点、公用卫生间等公共服务设施配套到位,形成了“小事不出楼、大事不出社区”的生活服务网络。(胡怡)   【2017住建工作会经验交流系列报道之二】             责任编辑/姜美娟